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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就如同曲哲从世贸大楼逃出来一样。区别是曲哲碰到的是恐怖主义蓄谋已久的袭击,而他们碰到的是杭湛对美国法制突如其来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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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赶出的时候,曲哲还在拘留所里焦急地等待上法庭的机会。他认为美国法庭不会只听一方的供词的,为他配了一个法庭律师就证明了这一点。让被告有申诉的机会,这应该是法制国家和专制国家的根本不同。
只是对分配来的律师,曲哲没有信心。他对曲哲的申诉不感兴趣,反而笔记了不少杭湛说的话。杭湛看来是往绝路上走,不给他们的婚姻留余地了,否则不会这样对待他的父母。当曲哲在狱中的时候,她这样做,就像发动了一个家庭政变一样。曲哲知道已经没有对家庭的支配权了,也指不上她来法庭带自己出去,他只能自己救自己。
可那天,让曲哲吃惊的事一个接一个。
轮到他的时候,一个检察官开始替女警察念对曲哲的诉状,就是她花七小时写的那个不到500字的东西。女警察在诉讼中,把曲哲描述成为一个莽汉,敢当着孩子面动手打老婆,把老婆打得去了医院,毫无悔意,竟敢在警察面前说在中国打老婆没事,在法国打老婆警察也不会管。
那是女警察在警车里从曲哲嘴里套出的铁证,当然得断章取义才能拼凑出合理的推论了。
她的指控使法庭现场一片哗然。让曲哲备感羞辱,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来美国的法庭人员虽然听惯了夫妻打架的陈述,却还没有见到这样无耻的丈夫,竟敢在警察面前说打老婆没事,那可是对美国司法的公然挑衅。给曲哲判决的是一个女法官,听到这儿,她摇了一下头,心里肯定想不能让这个野蛮的家伙轻松过关。
曲哲没指望女警察在诉状里说什么好话,觉得至少她应该简单陈述一下打架的原因,那是杭湛挑起来的,她侮辱曲哲的父母才引起争执。女警察的诉状中却掐头去尾,无因无果,径自把曲哲说成一个上来就对老婆大打出手的家伙。保护年迈的父母免受侮辱的事则一字未提。连给曲哲拍的手上伤口的照片都被她利用。曲哲是一气之下,让她看被杭湛打的证据,结果在起诉书中被当成曲哲动手打架的证据。
镇静下来后,曲哲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低声问亚裔律师:
“警察怎么当庭撒谎,我没说过那些话。”
日本裔律师低声答道:
“反正结果都一样。”
轮到律师替他辩护时,曲哲听见他重复杭湛在电话里说的话,指责曲哲动手打了她,还说杭湛不准备让曲哲回家,又把他的父母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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