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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啊。只穿过一次。还不超过两天呢。”
“…………”
沈蔓歌拿走了唐佳怡新帮林枫买地衬衣,为此付出了两百块钱的代价。当沐浴间传来沙沙地流水声音时,林枫心动了。
美人在沐浴。看?还是不看?
废话,当然是看了。偷窥一个和偷窥十个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犯罪吗?
林枫轻手轻脚地走向洗手脚门口,上下打量了一会儿,不由得心里暗自后悔,一直忙着在墙上偷窥,怎么就没想过有一天要偷窥自己沐浴间的景色呢?要是在门上挖个孔多好。
“砰。”沐浴间的门打开了。沈蔓歌穿戴整齐地站在门边。脸色铁青:“君子先生,你站在外面有什么事吗?”
“呃………”这女人太阴险了,竟然穿着衣服故意打开水笼头引自己上钩,其心可诛啊。“哦,没事,我就是想来问你温度够不够。”
“现在是夏天,并不需要温度。”
“哦,那我就放心了。”林枫认真地点点头,转身倒在了床上。
沈蔓歌出来时,林枫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好梦正酣,口水流了一地。沈蔓歌站在门口迟疑地一阵,难道真的要和他共处一床吗?
要是他趁机非礼自己怎么办?
洗过澡后,困意和潮水般涌来,沈蔓歌再也没心思想那么多了,轻轻地向床边走去。
第三十四节、绯闻
周朋起床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揉了揉睡的生痛的腰肢,决定下楼去锻炼锻炼。
周朋是个记者,一家娱乐小报的记者。*着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养活着老婆孩子,饿不死但想再提高一些生活质量也很困难。
周朋昨天晚上又熬了一夜,写一篇关于**明星被人包养的绯闻稿子。当然,这绯闻并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些风声而已。这就够了,他又能*这个换回几百块钱的稿费。孩子想要那个变型金刚很久了,今天拿了钱就给他买回来吧。
刚下楼,便被大院一处风景吸引。
那是一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优雅的流畅线条,至尊的皇冠标志,豪华的内部装置。高贵的血统,昂贵的造价,这所有的东西都让它卓尔不凡。在其它的几辆本田、丰田、现代车面前,犹如立于鸡群的凤凰。
周朋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到这个小院有那一家人能买的起这种车,甚至拥有这种车的亲戚。要不然,也不会窝在这么陈旧将要被拆迁的筒子楼了。
出于职业习惯,他出门必定会带上相机。即使老婆让下楼买袋盐的时候也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职业记者都应该明白新闻都有突发性与时效性的特点。就如那美丽的烟花,当它绚丽绽放到最高点时,你没有拍下来,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周朋先按着快门,对着那辆玛莎拉蒂拍了几张照。然后藏起相机装作锻炼身体在一边守株待兔。
没多长时间,从和他住的那座筒子楼里下来一对男女引起他的注意。不,更确切的说是那个女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男的叫林枫,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伙子,整天笑眯眯的。这个人他认识,打死他也不相信这车是他的。可跟在林枫后面遮遮掩掩地女人倒有可能是这车的主人。
穿着时尚的职业套装,领子处经过特别设计,又多了一条洁白的丝巾作点缀,既个性又少了份沉重。一头柔顺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下踏着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风情万种。带着幅茶色宽边太阳镜,脑袋转来转去的东张西望,像是怕被人发现。
林枫看了看赖在她身后躲躲闪闪地沈蔓歌,没好气地说“你干吗呢?要光明正大的走路,知道不?呆会邻居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姐回去开房呢。”
“哼,狗嘴吐不出像牙。”沈蔓歌翻了个白眼。
“你能吐出来?”
“去死啦,快点儿走,上车了就好了。”沈蔓歌催促道。
打开车门,沈蔓歌快速地钻了进去。按下车窗,取下墨镜,笑着对林枫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正好,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林枫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佳人再美,却与自己豪不相干。今日一别,今生将不再相见。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妻…………丫的,想起这个林枫就很生气,本来他昨晚故意装作睡熟了,想解除这个女人的警惕之心,然后等到她躺上床上时,一不小心地摸摸她的腿亲亲她的脸蛋什么的,没想到她站了半天,竟然扯了条席子铺在地上,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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