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页)
陈诺盛忍不住问,为什么她不自己养呢?那个医生应该和林晓晓很熟悉,告诉他,林晓晓曾经养过,小时候她基本上是狗一起玩大的。可惜在她读中学的时候,养了一只小黄狗,养了三年,基本上那只狗已经到达哮天犬的地步,林晓晓只要一个细微的动作,那个小狗都知道是什么指令。可惜,那个小狗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轧死了。
林晓晓很是伤心,之后再也不肯养狗了。可对那些流浪的小狗,依然很关心。常常会买火腿肠什么的给小狗们,刚开始她送到宠物医院的小狗都是自己掏腰包医治。后来和医生熟悉了,医生了解了情况,也常常为小狗免费医治,并收养它们到有人领养为止。
这件事对陈诺盛的影响还蛮大的,他当时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找一个这样的老婆,多善良啊!后来陈诺盛到了军校,发现部队的关系错综复杂。每个看似和他一样单纯进入军校的同学,背后都是某个高官的子弟,自己没有那份背景身家,不小心得罪了某司令的孙子,在军校的日子过得非常难。
那年暑假,陈诺盛正为到底要不要退学而苦恼,又见到了林晓晓。那时候自己非常 难过,她的笑容却那么的明亮。陈诺盛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突然想明白的,明明看着林晓晓说着自己的男朋友,笑容明亮漂亮。陈诺盛突然却想通了,自己为什么还在为要不要退学而苦恼呢?他要留在学校,创出一片天地,以后也会有一个女孩子在提到他的时候,如林晓晓的笑容一样,明亮漂亮。
回到学校后,陈诺盛收敛傲气,对领导、同学越发的上心。慢慢地,陈诺盛有了自己的关系圈,懂得更多的人情世故。知道冲动、义气是没用的。学业上,他更是年年拿第一。带他的教授对他很是器重,常常推荐他参加一些国家级的专业比赛,他也不负众望的取得好成绩。渐渐地,陈诺盛习惯了把笑挂在脸上,也越来越不服输,好胜心强。
因为他年纪原本就比同学小,所以在大学毕业之前,教授一封推荐信,就直接把他保研了。陈诺盛那年应该是上军校以来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暑假的时候,他特地回家向父母报告这个好消息。约朋友出来踢球,球场上他拼尽全力,和朋友们踢得不亦乐乎。
晚上在夜市上吃宵夜,大家说着小时候的趣事,嬉笑怒骂。就在陈诺盛干掉第三瓶啤酒的时候,他看到了林晓晓。在朋友的陪伴下,林晓晓看起来很单薄,甚至有些微微地发抖。他们直直地朝陈诺盛走过来,陈诺盛听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越快,扑通扑通~~这么久忙着学业,忙着建立关系圈,忙着让自己变强大,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这个女生。错身,他们越过他的位置,陈诺盛的手微微伸了伸,最终停住。
他们在他后面位置那个男人面前停住,大家的喧闹声太大,陈诺盛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听他们和那个男人的争吵。什么爱情现实冲突的话题,陈诺盛没有听清。林晓晓的泪水没滴都打在他的心头,他突然血气上涌,很想一掌拍死那个男人。看着林晓晓在朋友的陪同下伤心的走了,陈诺盛故意将啤酒洒到那个男人脚上,接着叫嚣动手顺理成章。
什么爱情、现实不能兼顾。都TM地废话,分明是这个男人没用,还敢用这样的借口来伤害晓晓。拳头狠狠地打在那个男人身上,陈诺盛真想打死他。
朋友们怕事情闹大,五六个人才将他拉开。回去的路上,张辉问他,那个男人到底怎么招惹他了,下这么重的手。陈诺盛只回答了几个字,不共戴天。
46
46、番外:腹黑国王的深情 。。。
之后陈诺盛想着怎么样能找到林晓晓?整个暑假,他就在那个夜市,遇到过她的奶茶店,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条街,反复的徘徊。
有时候他在街边站的久了,就像是不是应该去奶茶店,或许他在奶茶店。又怕走了,林晓晓刚好又到这条街了呢?或是,在奶茶店坐着,想林晓晓是不是走到那条街了呢?在夜市吃宵夜,跟成了陈诺盛雷打不动的坚持,那个暑假他整整站了十几斤。
这样反反复复,陈诺盛觉得自己得病了,因为他甚至想过把一只小狗丢到马路中间,说不定林晓晓就来救它了呢?这样自己就不用到处找她,不用这样辗转反侧了。
暑假过完了,陈诺盛也再没见过林晓晓。回到学校,进入了紧张的学习和竞争中。因为他的表现,直接回影响到他,以后的工作环境。刚开始,陈诺盛常常进入不了状态,常常在编写代码或者改写程式上,犯一些低级错误。教授很是生气,找他谈过几次。陈诺盛自己也很头痛,他常常在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