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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乐,一口大白牙露出来晃人眼睛,见高建新手脚麻利的去接方华手里其余的包裹,也赶紧凑了过去。
方华的学校离着火车站倒不是特别远,也就两站路,但离林舟他们学校可就远了,之后有事儿聚一下都不是很方便。
不过,这学校是方华跟大妞两个人商量着定下来的,风评也不错,自然没有林舟这个小舅子开口的余地。
高建新的交际能力向来厉害,一路上就基本把方华的信息了解的七七八八了,知道了对方的年纪、学校 、专业不说,家里有个叫月月的女儿都清楚了。
“老师这个职业好,工作稳定、假期也多!”高建新赞道,明明暑假去给人当家教回来后就跟林舟吐槽,老师操心太多,不是简直不是人干的活!现在又一本正经地夸了起来!
“俺也是不知道学啥好,选了半天干脆还是当老师吧!现在学校这么多,起码好找工作 !”方华道,他对老师这个职业没啥感觉,毕竟之前老师都是被当作臭老九打倒的,选择当老师也是因为它现在待遇不错,有寒暑假过不说,更重要的是学校包分配,说不定他毕业后就能留在北京了呢!
第51章
“还是当老师好; 光是寒暑假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更不要说还有周末了!”朱平兴冲冲的开口道; 一年下来能有四个多月不用上班呢!不然他争取留校当老师好了!
林舟轻笑,他能看的出来朱平是真的对当老师这个件事意动了,并非是面子话,留校当老师的确不错,既体面又轻松,也不用着面对特别复杂的人际交往,倒是很适合朱平,他就不行了; 比起传道授业桃李满天下,他更喜欢有钱有闲。
方二也没出声,毕竟两人的学校差了这么多,当老师也不是高薪的职业; 按照他的想法,清华出来的人应该差不多都能吃上公家的饭,坐在办公室里,比当老师强多了!
高建新打趣道:“这会儿你不会又想着当老师了吧,之前我还以为你想当诗人呢!”
朱平瞪眼; 不就是在宿舍朗诵了两首诗嘛,都提了好几回了,无聊!
理工科的学生跟文科的学生虽然不能说合不来,但彼此也不怎么能瞧得上眼,理工科的学生有八成多都是男生; 每天基本上都是不是在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自习室里头看书,穿衣服大多也是不拘一格,出去校门说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走亲戚的也有人信,像林舟这样打扮自己的还是少数。
文科的学生就全然不一样了,男女生的比例几乎能达到一比一,里面不少同学都穿的相当赶潮流,西装、皮鞋、连衣裙、发卡……画风跟理工科的完全不一样,单身的人也比理工科少多了,而且不同于理工科整天不是上课就是看书刷题的日常,文科的学生没那多的课业压力,社团活动也就多了,辩论社、文学社、话剧社……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
作为工科生,林舟、高建新他们都是支持朱平跟文学院的女同学谈恋爱的,写几封情书、请几顿饭、送点礼物都是应该的,但在宿舍里念诗就让大家有点接受不能了,大部分的工科生根本就没长文艺细胞,酸里酸气的诗歌他们听了只想睡觉!
林舟他们到学校的时候,报名的人还多的很,负责接待的老生都被派出去了,匆忙登记交钱之后,只能自己去领被子、找宿舍,好在他们人多,东西一趟就可以拿过去,不用再折返。
方华的宿舍比林舟他们的要差多了,一间宿舍里十二个人住,而且是两个宿舍共用一个洗漱间,早晚洗漱的时候一定得排队才行!
把床铺好、东西摆好,又跟宿舍里的几个同学打了招呼之后,方华背上个小包道:“咱去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俺请客!”人家帮了半天忙,他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林舟是他小舅子,其余两个人可跟他没啥关系,他要是不留人家吃顿饭,不是跟林舟丢脸吗!
林舟摆摆手:“不用了,陆红在家都做好饭了,就等着咱们过去了,正好给姐夫接风!”
高建新也道:“姐夫那咱们赶紧过去吧!早吃完早回来你还能在宿舍歇会儿!”
既然是诚心请吃饭,方华也就不推迟了,知道小舅子是照顾自己,也有让他认认家门的意思,就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日子还长着呢,他总能把这份情谊还回去。
林舟家虽然是二手房,但一应的家具、摆设都是半新的,墙也在年前被粉刷过一次,白腻的很,不过地还是水泥的,现在这个时候,林舟也不耐烦再铺什么地板砖,整天换鞋还不够麻烦的,而且也会让到家来做客的朋友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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