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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拙,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扩、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宋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
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
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
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
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
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
“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
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
察。普兰达呻内·纪森足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
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飞内哈里斯即使以泰洛
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
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
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
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
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飞内‘纪森。…陕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作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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