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曾经的风采(第1/2 页)
不过,他虽然想睡觉了,但其他人可还不想睡。
就在许三多所在的六班那块区域,十多个人此时正围在一起,热火朝天的讨论着,就连许三多那个闷葫芦,也是站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着。
他们所讨论的主题,自然就是陈煜了。起因就是今天陈煜在叠被子时所说的那句“我大学军训时”。
这句话暴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陈煜是读过大学的。
本来在他们当中,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读过大学。可是因为他的那一句话,便是让的整个二排的人都知道了。
在现在这个年代,大学生还是一个稀罕物,尤其是来当兵的大学生,就更是少见了。不过若仅仅只是如此,那都还不至于让得他们如此的好奇与八卦。
之所以能让得他们这么热火朝天讨论的,还是因为陈煜的年龄。
陈煜与他们不过一样大,他们都还只是高中毕业而已,有的甚至是连高中都没读过,比如许三多。
可就是这样,与他们同龄的陈煜却是已经大学都毕业了,这怎么能够不让他们感到震惊,感到诧异呢!
而震惊与诧异过后,就是满满的好奇了。他么实在是很想知道,陈煜究竟是怎样做到,在他们都才刚刚高中毕业时,他便已经大学毕业的。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才么?
对于那些人的议论,陈煜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是不是天才,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以他前世麻省理工硕士毕业生的身份,要是还不能应对一些初中高中的文化知识的话,那他就真的得找一根柱子,一头撞死了。
不过那些人可不知道他内心的这种想法,依旧是在那里热烈的讨论着。不过说是讨论,其实也就只是一个人在那里说,其他一群人在那里听罢了。
在说的那人,名字叫赵华,自称是陈煜的校友,此时正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在那里讲着陈煜当年在学校时的光辉事迹。
“当年陈煜参加高考之时,我才初二呢,那个时候的陈煜可是我么学校的风云人物,有着不少的女生天天都给他写情书呢,听说啊,那个时候他们班墙角的那个垃圾桶里,装的几乎全都是那些女生给他写的情书,他们班的班费,很大一部分就是靠着卖那些用来写情书的纸得来的。”
陈煜听着旁边传来的那明显掺杂着水分的话,嘴角忍不住的抽搐了一下。
他高三时有没有一个叫赵华的校友,他并不知道,但有很多女生给他写情书到是真的,只是不像赵华口中的那样,都装满了垃圾桶,可以用来卖了充当班费那样夸张而已。
他爸妈的颜值都不低,他也是继承到了一部分父母的基因,本身长的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却也绝对不丑,再加上他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自然是让他更加的吸引女生。
而且他毕竟是个重生者,虽然不像一些小说中写的的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达到脚踢杰克马,拳打脸盲刘的程度。
但是做一些小生意,赚一点小钱还是可以做到的。
那时的他,因为家中的生意经营的还不错,生活也是过的很是滋润,所以在花钱上,他从来就没有委屈过自己。
以至于在他那些女同学的眼中,他就是妥妥的高富帅一枚,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高富帅的说法,但他无疑已经满足了成为高富帅的各种条件。
高富帅,无论在哪个年代,无疑都是最受女性欢迎的。陈煜自然也不例外了。
此时那些人的讨论还在继续着。
“当时我在学校之时听说啊,他可是以中考满分的成绩进入我们学校的,本来他是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的,只是听说是因为他觉得无论进入什么学校,对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区别,再加上我们学校离他家比较近,所以他才选择在我们那个学校读书的。”
“当时,他可是我们学校所有领导眼中的宝贝疙瘩,吃的住的,可都是享受的与老师同样的待遇,和我们那些人是完全不能比的。”
“后来高考成绩出来之后,他更是以全市第一名,接近满分的高考成绩考进了全国最牛学校之一的首都清大。当时可是连市领导都被惊动了,听说还专门开会表扬了我们学校呢。”
赵华那抑扬顿挫的声音依旧还在宿舍内持续着,其他人显然都是听得入了神,一句话也没有去打断。
除了陈煜和成才两人,其他人此时都还在聚精会神的听着。
陈煜就不用说了,他自己的事情他自然是不用去听的,而且赵华所说的那些话中还掺杂着巨大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