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走狗(第1/2 页)
当朝大将军雷震天,不但是在沙场征伐上从无敌手,居庙堂之高,受许多忠臣义士的敬仰,而且本身也是出自于武林世家,跟江湖白道上的关系非常密切。
他这一回娶亲,广邀江湖上的同道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而且他这个人尤其喜欢提携年轻一辈,所以,虽然在制作请帖的时候,方云汉仅有的名声不过是破了绣花大盗的案子,却还是名列其中。
当然,之后狼将赴洛阳,得知了武林大会前后的那些事情,又亲自见了方云汉,已经深知此人并非寻常初出茅庐的少侠这般简单。
狼将负责派发的那一部分请帖又基本已经发完,便自请与方云汉同行回返京城。
他这也是存着几分善意。
方云汉坏了夜叉门的大事,接下来可能还要遭受伏击,如果只拼武功的话,狼将看见了那几具尸体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如方云汉,但是江湖上暗杀人的手段种类太多,在这些江湖经验上,狼将自忖要比眼前这个年约弱冠的少年郎丰富太多了。
方云汉没有拒绝。
不过,之后他们用了八天时间,从洛阳外不远的地方一路赶到京城,却再也没有遭受过任何形式的暗杀。
狼将认为可能是经过之前的两次行动之后,夜叉门也对方云汉有了几分忌惮,短时间内不会再轻举妄动。
方云汉则觉得,对方已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如果就这么草草放弃,高层恐怕难以服众,更有可能是他们目前被其他的事件绊住了手脚,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人手对方云汉进行围杀。
可是不管是哪种可能,方云汉都不是会为了这种事情而整日忧心忡忡的性格。
他一路上赏花,赏景,品尝美食,见了不平事,也总不吝出手相助,到了京城之后,更对这座繁华的皇城别有一种游玩探索的兴趣。
其实,真要是论商业或者人口繁荣的话,无论是大齐还是大明,都远远无法与他前世的那些大城市相比拟,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天地之间,每一座城市自有其独特的风貌。
尤其是因为雷震天大婚在即,八方来贺,京城之中要比往日更加热闹。
同样是武林各方云集,这种要参加喜事的热闹,又跟洛阳那边即将召开武林大会的氛围截然不同。
狼将到了京城,就要回府复命,方云汉与其暂别,独自在京城中那一道宽达十三步有余的大道上漫步。
此地车水马龙,两边店铺林立,街道却显得非常整洁,毕竟是天子脚下,官府有专人管理清洁,时不时的,还有一些衣着气质明显与普通百姓不同的佩刀汉子,在街道上巡逻。
方云汉走了一段之后,看见旁边有一家酒楼的装修颇为雅致,里面坐的又几乎全是江湖人士,就准备也到里面坐坐,听一听这些人酒桌上的八卦。
谁知他刚踏上这酒楼门前的台阶,里面便传来一连串桌椅倒塌的响声,一个打扮的像是书生的男子,从二楼上摔下来,砸碎了一楼大堂中的一张桌子。
桌子上的酒菜汤汁翻了他一身,原本坐在这张桌子边上高谈阔论的四个汉子也连忙起身避让,看着这个砸塌了他们酒菜的书生,脸色不善。
大堂之中顿时静了一下,接着就见二楼上有一人走到栏杆边,俯瞰堂中,面带冷笑。
那四个汉子仰起头来,见了此人一副高傲姿态,心中极为不爽,看起来年纪最大的一个就骂道:“是你把这小子扔下来的,没长眼吗?”
那个伤人者听见汉子的喝问,居然一跃而下,变本加厉的一脚踩在书生胸口,冷哼道:“大爷就是看准了扔的,你待怎样?”
他现在身处了四个汉子的包围之中,却还是昂首反问,目中无人。
二楼那可以俯瞰一楼大堂的栏杆处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其中竟还有几个鹅帽锦衣的锦衣卫,身为官府中人,却对堂下大汉的凶恶行径不管不顾。
方云汉听见大堂角落里那一桌有人议论。
“那四个汉子我认识,是太行三十六友中仅余的四个,名气不小,那个鹰钩鼻子的却是谁?这么张狂?”
“那是铁手金不换,东厂的人。”
“竟然是他。”
堂中不少人露出恍然之色,随即就是深深的戒惧,只因为这一个名字。竟然有人直接就缩手缩脚的离开了酒楼。
金不换此人,双目深陷,鹰钩鼻子,颧骨高耸,是来自塞外的一名邪派高手,专爱寻那些不懂武功的健壮汉子,用双掌活活击毙,本来是官府通缉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