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第2/4 页)
出去的时候算起来已有三个多时辰,才将我送到府中,郑子翻便拎着街上买来的一包杏子回了家,他说这是带给辛苦怀孕娇妻的吃食。
看着那抹融入夜色的身影,我突然有些想念高长恭,明明才见过,可还是记挂他。
一步一步踩在嵌在土地中的碎石,我想,对他的惦念好像不知不觉就变成一种习惯。这样的感觉是陌生的,过去没有,似乎就在某个瞬间突然萌生了。
有他在身边的时候,一切都格外的轻松,没他在身边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猜测他在想什么做什么,有没有生气有没有少吃一顿饭。一切恍若不觉,都在不经意间进驻到血液中。
这种状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快,没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慢。正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和“三秋一见更像一日”,与他在一起的时光,流逝得分外飞速。
除今晚之外,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慢慢相处,可对于一个与他分别四个多月的人来说,这已奢侈到了极限。我掰着指头细细计算一番,若三秋真的等于一日,换一种思维方式来思考的话,我们气死一共有九个秋天的时间相处。
想到两个月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嫁给他,我觉得这世上似乎再没比这里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当我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想法告诉莲洛时,她正愁眉不展地望着蹲踞在桌上,紧紧抱着线团打滚的小呆。小呆见我回来立刻扑腾几下墨色的翅膀,黑豆一般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炯炯有神。
莲洛倏然倏然愣住,不知是在想我方才所说之话的逻辑,还是惊诧于我这个时候还会回来。终于连小呆都等得不耐烦,用爪子抓了抓桌子,莲洛才回过神来,一张口,险些便泪流满面:“小姐……你终于回来了!”
“对呀。“扬扬手,我说:“我还给你带了吃的!”
莲洛微瞪起眼睛,看了看我的手。
大坐着聊天和一路的行走的时间,注定使手中仅有的两个包子变为透心凉,可礼轻情意重呀,诚然它们已经凉了,我知道莲洛一定不会介意的。
小呆不仅呆而且是个吃货,看到香味诱人的包子立刻舍弃魔爪下的线团,一头扎过来。我拎着一只翅膀将它丢到一边,继而将线团也丢到一边。然后空中就出现两条抛物线。
一个是红色的,另一个则是墨色的。墨色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被我一度鄙视笨到家的小呆。于是,前一刻还被它憧憬的包子后一刻就被无情地抛弃了,我摇摇头,这家伙不仅笨,而且还爱变心。
都说“人如其字,字如其人”,我想“名如其人,人如其名”其实也很有道理。所以“小呆”真是一个非常合适并且上档次的名字!
小呆是谁?它不是人也不是物,就是那只在我不断变本加厉地摧残下,仍能健健康康长大的鹰,准确地说,现在它已经长成一只大苍鹰。
虽然它的身体很健硕,不似弱不禁风般羸弱,黄色的爪子和鹰钩嘴怎么看都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边缘染着薄薄灰褐色的墨色羽翼逃跑起来不仅好用而且少有人能及。然而,诚然它已经长大了,可隐藏在墨黑羽毛下的那颗心,似乎还如当初走路摔跤时般的一样弱智。
当初在起名字的时候,着实让我头疼一大把。有“二黑”之名的前车之鉴,又有“凌云”挡在前面打击着,我真不知道该给它起个怎样的名字才显得自己有文化。
那时候的小呆还是只褪去绒毛开始长羽的小鹰,整日缩在长恭的衣物中,叼着线团摔来倒去。摔倒了就睁着一双黑溜溜甚至无辜的眼睛看我,看莲洛,看着周围进进出出的人,如此大家都觉得它这么傻兮兮的样子其实可爱。
所以,大概只有一个既能表现它很笨又能表现它很可爱的名字,才算得上与它相配。世上呆头呆脑的动物很多,我见过的也就它撑得起这四个字,如此,一个可爱而又写实的名字跃然纸上——“小呆”。
瞅了瞅叼起线团飞到胡床上打滚的小呆,我愈发地觉得当时给它取了这个名字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稍稍回神,就看到莲洛揭开油纸登时一愣。她抬起头看一看我,又用余光看一看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呆,视线慢慢调转回来:“谢谢小姐。没想到小姐竟去买包子了,奴婢一直未发现荥阳何处的包子会有邺城那样的味道……看来真是疏忽了。”
“你一点也不疏忽!”喝了口水,我陈述事实:“包子的确不在荥阳,是在别处买的。”
莲洛惊讶:“小姐出城了?怪不得这样晚。”
我继续否定:“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