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4 页)
”舒沫瞪他一眼。
“得了吧,”立夏白她一眼:“谁都看得出来,那只是个幌子。”说着话,立夏的声音不由提高了些:“我就不明白了,这么好的条件,小姐究竟哪里不满意?”
“就是条件好了,才不满意~”舒沫叹气。
她是要借婚事重获自由,又不是真的打算嫁过去跟他过日子。
若为一已之私,伤及父子两辈的交情,似乎有些得不偿失。
她倒情愿夫人胡乱给她配一个,到时走也走得了无牵挂,起码罪恶感没那么重。
正文 小姐魔障了
立夏设想过无数个理由,绝想不到条件太好也是她拒绝的原因,不禁张大了眼睛愣在当场。
“嘿嘿~”舒沫摸摸鼻子,干笑二声:“实话跟你说吧,我打算一嫁过去就和离的。”
立夏这回惊得连嘴巴都张大了,颤着手,指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查过了,”舒沫指着堆在桌角的一大叠律法书:“按大夏律例,夫妻和离的话,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一半。如果被休,就一分都没有了。”
而且,这拿回来的一半,还不一定能回到女方手中。
其中绝大部份,是还给娘家父兄的。
真正能到她手里的,十成中最多只有一成而已。
哎,真不公平,是吧?
有什么办法,这就是古代,男尊女卑,一切律法都围绕男权来转。
既然无法改变它,只能想办法在最大范围里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商贾之家倒好办,”舒沫很是扼腕:“商人重利轻礼仪,只需许以重金,好好协商,和离倒是不难。可惜~”
“你……”立夏气得说不出话。
哪有小姐这样的,未嫁之前就想着和离!
不对,应该是说她嫁人的目的,就是和离!
舒沫不理她,拧着眉,一脸苦恼地道:“可是,象林学士这样的家族,最重的就是体面和礼仪,肯定不会允许新婚立刻和离的。”
休妻就更没可能了,易招人闲话,被说成觊觎女方财产。
是这种自恃清高,视钱财如粪土的清寒士子之大忌。
当然,如果她一定要走休妻这条路,也不是做不到。
只需离经叛道,不孝公婆就行。
但这样,就得往自己身上泼脏水,留下恶名。
她离婚后,还想正常地过日子,可不愿意整天被人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