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页)
朵,再额外附加赠送一顿暴揍。我曾很好奇他为什么会有这个爱好,并一度怀疑他当兵之前很可能养过兔子,对兔儿爷有很深的感情,所以爱屋及乌,想把我变成那个模样。可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从放牛娃直接成长为革命军人的,和兔子之间没什么关系。当然,由于向他核实该问答,我的耳朵又遭殃了一次。幸好当年《阿凡达》这部电影尚未全球上映,潘多拉星球上的“Na'vi族生物也没有成为某些人的审美标准,否则的话,恐怕我又会发起提问,并再一次在劫难逃。
时至今日,他的脾气有所改变,暴揍一般是不会了,可这扯耳朵的爱好,他至始至终都没能改掉。
037 福尔摩斯推理
我没想到,在公交车上,居然会碰到李岚。
人们经常说,人生的道路上,经常充满了偶然性。比如,为了逃债煞费苦心才去了美利坚合众国,却能在曼哈顿的街头很幸运地“万里他乡遇故知”——遇到债主;费尽心机去寻找失散十年的女儿,在嫖妓时却撞上了——被嫖的小雏妓正是。这类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戏剧般的事情,也被我也遭遇了。
我不欠李岚的钱,她不是我的债主;更没生过她——您知道,我还尚未有过创造人类的历史。但她依然是我的冤家,是一个十来年都没见过面的少年时代的冤家。当然,在少年时代,类似包二奶被人检举、贪污受贿被人揭发这类苦大仇深的事情是不可能有的,我说她是冤家,是因为她经常使我遭受老爷子的暴揍。
李岚是我的同学,确切地说,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她成了我的同学。她不是本地人,是随着她父亲调任至本市工作,才转校进入了我所在的学校读书的。她父亲当时是个正团职军人,调任至本市后,就搬进了我家所在的机关大院。
那个时候的李岚,看上去是个非常迷人的小姑娘,身材修长、脸蛋漂亮,长得很像她那位在部队文工团工作的年轻母亲。
每个时代的人,审美标准是不一样的。“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是很久以前某个时代的潮流;“抽脂、拉皮、隆胸”,不把父母给的脸当脸,非要整得面目全非,即“给脸不要脸”,是咱们现代人的潮流。但无论在哪个时代,有一种美是被公认的,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李岚的母亲就属于那种人。让我对她母亲进行具体描述,用文字我还是写不出来,但如果您看过八大样板戏,看过里面小常宝、喜儿、李铁梅、吴琼花等一干美女,或者听过李春波唱的《小芳》,你就会有感觉:她脸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化学品乱涂乱画的,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的,是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的。
由于她的母亲太过于漂亮,而她的父亲则太过于平常,当年我和我的一群小狐朋狗友们,曾经就她父母的婚姻进行了一番福尔摩斯推理。最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李岚的母亲,是她父亲依仗权势,从文工团里巧取豪夺回来的战利品。
推理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已知条件一:李岚的父亲,长得极其像电影《白毛女》里面的恶霸地主黄世仁,且岁数又比李岚母亲大了许多,看上去又老又丑;而她的母亲,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
推理:自古以来都讲究金童*,郎才女貌,因而,这样一个老东西,是不可能会有年轻漂亮的大姑娘自愿嫁给他的(当年尚不流行拜金主义,也就没有傍大款一说)。
已知条件二:李岚的母亲,嫁给了她的父亲。
推理: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会成为又老又丑的男人的老婆,根据电影里面的提示,其构成条件有以下几个:其一、被恶霸地主拿着账本逼债(比如黄世仁与白毛女);其二、被土匪强盗拿着刀枪逼迫(比如众多的山大王与众多的压塞夫人),其三、使用权势压迫(比如众多的军阀与众多的军阀小妾)。
已知条件三:李岚的父亲不是地主恶霸(否则已被*),也不是土匪强盗和军阀(否则已被清剿),而是解放军团职军官。
推理:团职军官官虽然不大,可他手上有枪。枪是很可怕的东西,拿枪去干坏事,比拿刀容易得多。枪杆子里不仅出政权,也可以出老婆。因此,拿着枪去抢个把漂亮女人来做老婆,不是太大的问题。
结论:李岚母亲是她父亲拿枪从文工团里抢来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我们就开始经常性地对人撒布,闹得学校里人人皆知。为此,李岚没少和我们争过、吵过、闹过,打过,摆出了一付坚决要为她父亲*冤案错案的决心。我笑嘻嘻地看着她孤单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