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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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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的雏形,后来文武分家,汉唐时期则有了家将这种提法,书香世家的家臣叫做幕僚,宋时的将门也有同样的规矩,但是到了明清时期,这个概念就越来越模糊了,那个时候,只有东瀛还保留着这种制度,大家族的家臣一般会被叫做武士,没有了主家依附的武士就是后来俗称的浪人。

西方传承的延续性方面做得好些,譬如公爵领地内的侯爵、伯爵等下等爵位都算得上是公爵的家臣,骑士和骑士扈从就是主臣关系,有爵位的贵族和管家也是一种主臣关系,这种关系直到后世的资本社会时期依旧有很多古老家族在保留这个传统。

“将主,我愿做您的家臣!”粟米菲罗和牟尼奇最担心的是无法活下去,倒不是他们怕死,问题是就这样死在老罗手里太不值得了。他们做过行商,对家臣这个概念当然非常明白,对比平民来说,家臣这种待遇比平民更好,别说不自由,至少依存强者可以生存得更好,何况是老罗这样的有些神秘的强者。

这就是这个时代属于草原的生存理念,被强者打败不算什么,甚至仇恨都没什么值得在意的,只要能够生存下去。

“先别高兴得太早,能不能成为家臣,还要看你们是否忠诚,我还会考察你们的品性和能力,如果不成……”老罗并没说完他的话,但是余下的意思傻瓜都能听明白。

“任凭将主差遣……”粟米菲罗算是两人的主心骨,他的汉话也是说得最好的。

“和我说说谋刺部的情况,还有哥舒部现在的人都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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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感谢书友“”的打赏,最近几章的思路不畅,有些卡文,抱歉。

第一百零五节 寻仇(二)

说句实话,这个时代的中亚和后世的亚美利坚西部没什么两样,到处都是荒漠连着草原,偶尔还有黄沙兼盐湖,不同的是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准并不比后世的阿非利加强多少,草原上的牧民多数连鞋子或者靴子都没有——他们也不会做或者做不了(不懂得工艺或者没有针线)——往往只是用骨针缝制一个皮套在脚上,在冬季的时候穿着肮脏的羊皮袄子,满身的膻腥味儿,常年不洗的头发胡子像毡子一样纠结在一起,只有贵族也就是大部落的头领(挨斤或者长老或者汗王)和他们的亲近手下才有可能有一件麻布或者丝绸的袍子。

草原部族的首领和他的部民之间同样不那么和睦,就像狼王与狼群一样,偶尔出现一个强力的聪慧人物,就会主动或被动地团结起来征讨一方,之后强力人物衰老,新的狼王中间存在争斗就会产生分化,然后族群分裂,散落四方,有的会再次强大起来,有的则彻底衰落或者隐居下去。

所以带来的结果就是你很难发现哪一个偏僻的犄角旮旯藏着一个已经在那里居住千年的原始部族,所以老罗就从来没想过像什么演绎小说中那样见人屠人——那根本不可能,即使后世都不可能做到,何况只是凭借这个时候少得可怜的人口数量?

单纯的杀戮永远解决不了问题,虽然老罗也喜欢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处理,问题是纷扰的中亚太复杂了,荒野太宽广,游牧民族就像阿非利加的野生角马一样生生不息,所以对于喜欢陆地超过海洋的老罗来说,如果想占据这块世界上最大陆地的核心,就必须有至少两样武器,长刀和鞭子,长刀用来砍杀反对的人,鞭子用来驱策服从的人。

粟米菲罗和牟尼奇就是老罗准备的鞭子,当然眼下仅仅是试制,还算不上正式的。

……

两天后,在库扎克的正东方二百多里(罗马里)之外,费尔干纳盆地,一个四周全是山脉的峡谷地带,一只有四百多匹高头大马的队伍在雪线下的高地停住了脚步。

“粟米菲罗,这里叫什么?”问话的自然是高大的罗开先,他从公爵的背上跳下来,张望着不远处从群山中一直悬挂下来的河谷,那里的雪山融水已经冻结,却还能听到隆隆地响声,河谷边上有一个大概有数千人聚居的营地。

“将主,那里就是谋刺部的一个营地,至于这里,黠戛斯人管这条河叫做阿克布拉河。”粟米菲罗已经张望了好一会儿,镇静地回答到。

老罗推算了一下位置,后世这里应该是一个叫做奥什的小城市,居住着很多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但是如今,这里只不过是一个比较适合牧草生长的地方,方圆几十里内散布着二十几个小部落,山坡下的那个应该是这里最大的一个,通向东南山谷的地方可以看到一条小路,但是上面积雪皑皑,显然因为是冬季,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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