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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清晨的风,带着一丝凉意,还处在半梦半醒中的展砚之,裸露的双臂泛起小小的疙瘩。胡乱扯着薄被遮蔽。可盖住了手臂,又把腿暴露在微凉的空气里。懊恼地蜷起身体,仍然无济于事。终于不得不彻底清醒。调整好已经横过来的被子,无端钦羡起那些小个子的女人,至少在被子横过来时,她们不用担心会顾此失彼。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意识到秦圣不在身畔。浴室里沙沙的水声,提示了她的踪迹。裹着薄被,耐心地等了一会。秦圣果然从浴室里出来,脸上是温和的笑容。
“我去菜市场买菜,摔了一跤。”秦圣走到床边,俯视展砚之,“外边刚刚下着雨呢!不过现在已经放晴了,初夏的天气,真是叫人头疼。”
展砚之坐起来,张开双臂圈住秦圣的腰,仰起头,看她额头上的擦伤,眼角虽然含笑,却流露着一丝忧虑:“有没有挨打?”
秦圣摇摇头,笑着宽慰她:“没有,他们很有礼貌,都穿名牌衬衫,就是没什么耐心,走的时候太着急,车子溅了我一身水。我吓了一跳,就摔了一跤。你怎么知道的?”
展砚之没有回答,只是放开秦圣,拍拍床面。秦圣掀起被子的一角,躺下身去,偎近展砚之的温暖的身体。展砚之手脚并用,制住秦圣。秦圣挣扎了几下,还是没摆脱展砚之的钳制。只好认输:“前几天,菜皮还笑话我,说我头发比你长,见识比你短,个头没你高,连力气都不如你。而且是个标准的‘马大嫂’,所以她说要给我发块匾——上海第一美P。”
“别担心,那块匾,已经颁给夏觞了。”展砚之放轻力道,拉过秦圣的手臂当枕头。
秦圣想起夏觞满坑满谷别致的时装和颇浓的脂粉气,了然地轻笑。展砚之也跟着笑。一个品位不低的纨绔子弟,最容易成为一只花孔雀。这个推论比牛顿定律要直观地多。
“关于早晨的事情……上个星期,我开车到你店附近的时候,那些人正好要走。”展砚之看起来并没有埋怨或者担忧,“应该都是我未婚夫的手笔。”
秦圣的嘴角有点僵,对于话题突然从夏觞跳跃到“未婚夫”,没有丝毫准备。咽喉颤动了几下,盯着展砚之的锁骨,开始极有节制地呼吸。“我去做早饭。”她把胶着在展砚之身上的视线硬生生移开,“想吃什么?”
“清石说过,秦圣有的时候,连喘气都会小心翼翼。”展砚之突然显出一点咄咄逼人,“你不问吗?不问的话,我主动告诉你。”
秦圣翻身下床,走了几步,摇摇头,转过身,嘴角已经习惯性地勾起:“很早之前,我还不认识你的时候,有一次清石被灌醉,我送她回家,她缠着我,给我讲你们所有的来龙去脉。半个月前,我见过项钧墨,他要我离你远点。”
展砚之闭起眼睛,不再说话。秦圣顿了一下,走出卧室。慢慢穿过客厅,进入厨房。厨房一直是她喜欢的地方。淡淡的油烟气,有一种安定人心的作用。从冰箱里拿出昨晚的剩饭,倒进锅里,放水,天然气烘托出淡蓝色的火苗。展砚之喜欢颗粒分明的泡饭,不喜欢糊成一团的粥,所以要开锅煮。
刚买的小白菜青翠欲滴,在水里沉浮,一根根捞起来揪断,用盐沥出水分,起了油锅,合着鸡肉丝一块炒。须臾,出锅。这时泡饭的火候正好。一清二白混到一处,有一种饭店做不出来温情。平底锅里覆着一层橄榄油,鸡蛋打进去,滋滋地响。一面金黄,一面娇嫩,是大部分人中意的口味。不过展砚之的味觉很中式,所以还要淋上酱油。
秦圣倒好牛奶的时候,展砚之走进客厅。坐下来,泡饭冷热适宜,荷包蛋符合国际标准。她端起碗吃着,秦圣喝着牛奶在一旁看。
展砚之重重地放下碗,语调是不常见的清冷:“别这么小心翼翼!”
秦圣的脸色略微黯了一下,站到展砚之身后,握住她的肩膀,和风细雨的吻落满她象牙色的后颈。展砚之叹了口气,端起碗递到秦圣手里,露出点难得的孩子气:“昨天宵夜吃太多了,这么多,我吃不下。”
秦圣擎住小汤匙,把泡饭一点一点是送进展砚之嘴里。
吃过饭,两人一同出门。展砚之开车向东去,秦圣向西往地铁站行进,她转过身的时候,展砚之的车已经消失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
地铁每天准时到达,偶有意外,但总得说来,比大部分人乘坐它的人守时。九点五十分,秦圣循着楼梯,慢慢地从地下世界往地面攀登。地面的阳光有点刺眼。四下张望,柳一沐蹲在阴凉里,神情专注。
秦圣走上去,也学着她的样子蹲下来。
“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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