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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敢咽了口唾沫,却摇了摇头。
马跃叹了口气,把半块馒头塞进了陈敢手里,黄巾贼的伙食是和战争挂钩的,打了胜仗好吃好喝,有时候还有钱拿,可如果打了败仗待遇就一落千丈了,马跃这样的刀盾手还能领到半块馒头,像陈敢这样的杂兵就只能饿肚皮了。
黄巾贼中也有不少大汉军官,所以仿照汉军把军队成了几等。
最差的就是杂兵,他们的武器都是木头或者毛竹削制的刀、剑、枪,战斗力很低,像陈敢就是,战时这些杂兵往往都冲在最前面,是用来充当炮灰消耗敌军锐气的,所以,马跃能够活下来并且成为一名刀盾手是很不容易的。
好一点的就是刀盾手了,杂兵在杀死十名以上官兵后自动转为刀盾手,刀盾手的武器一般都是朴刀和木盾。
再好一点就是长枪兵,长枪兵的身上披了轻甲,虽然不见得能挡住箭矢,但那是身份的象征,所以每个刀盾手都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一名长枪兵。
刀盾手和长枪兵是黄巾贼的中坚,在炮灰消耗得差不多之后,就该他们上场了。
势力大一点的黄巾贼军中还有弓箭手,弓箭手算是黄巾贼中最安全的兵种了,只要不遇到今天这样的西凉骑兵,他们基本上都能幸存下来。
最后就是精兵了。
每个黄巾贼首领都会从军中挑选力气大、身体壮的士卒组成精兵,这些精兵身负重甲,装备精良,有些还配有战马,一般都担当首领的禁卫军角色。这些精兵轻易是不会上战场的,只有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参战。
比如今天一战,刘辟就中了官军的诡计,误以为精锐的西凉铁骑只不过是些杂牌军,就把他的精兵放到了阵前,结果死伤惨重。反倒是平时摆在最前面充当炮灰的杂兵,这次居然伤亡最小。
事实上,古代的乱世远比想象当中要残酷,更非小说中描述的那样简单,就算马跃拥有两千年的智慧,能够预知未来,可要想在这个等级森严、野蛮血腥的时代出人头地,仍旧难如登天。
用马跃自己的话来说,他能够活到现在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陈敢咧嘴笑了,把半块馒头往嘴里塞去,其实他早已经饿坏了!马跃合上了眼皮,其实他也饿,很饿很饿,可他答应过陈叙,要好好照顾他的两个儿子。
“叭!”
一声鞭响,然后是陈敢一声痛苦地闷哼。
马跃霍然睁开双眼,只见陈敢已经掩脸倒在地上,那半块馒头也滚落在地,一只大脚无情地踩落下来,将它深深地踩进了污泥里。
马跃反手抓过钢刀长身而起,野兽一般的凶悍光芒已经从他的眸子里闪射出来。一个多月的残酷经历让他深深地懂得一个道理,要想在乱世活下去,你必须够狠,要比别人更狠,绵羊——是注定要被狼吃掉的。
第一卷 乱世序幕
第三章 军营斗狠
马跃长身而起,表情冷漠,他的眸子里已经凝起冰霜,握刀的右手手背上也凸起了根根青筋,就像鳄鱼背上狰狞的鳞甲。
“把馒头捡起来。”
马跃的语调不愠不火,却隐隐带有一股萧肃的杀机。
那是一名黄巾精兵,近一米九的身高,比马跃足足高出一截,满脸络腮胡子,环眼圆瞪有如铜铃,容貌极为骇人,但马跃的眸子里绝无一丝退缩。
“你说什么?”
黄巾精兵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名卑贱的刀盾手竟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他是想找死吗?
马跃不愠不火地重复了一遍:“把馒头捡起来。”
“找死!”
黄巾精兵大怒,手中皮鞭呼啸着往马跃脸上抽来,马跃嘴角绽起一丝冷笑,左手闪电般伸出,一把抓住皮鞭的鞭梢,黄巾精兵奋力一抽竟是浑丝不动,在力量上,两人似乎是不相上下!黄巾精兵的环眼里掠过一丝冷焰,弃了马鞭反手去抽腰际的佩剑。
马跃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就算是精兵能够佩剑的也不多。
面对一触即发的械斗,周围的黄巾贼们眼神漠然,黄巾贼成员复杂、良莠不齐,这样的械斗其实每天都有上演,他们早已经见怪不怪。
黄巾精兵挽了朵剑花往马跃胸口刺来。
马跃在心底叹息,一看握剑和出手的姿势,他就知道今天遇上了用剑好手,与这样的高手斗武技跟送死没什么两样,他唯一活命的机会就是以命博命,从气势上压倒对手,令对手心生惧意!
“呔!”
马跃大喝一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