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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孩,男人怀鬼胎,有屋没人住,禾苗无人载,今天我埋人,明日谁埋我。
可惜,在冬秀的记忆里,这血吸虫病是直到新中国建立后,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被消除的。
这时候也不知道有没有治愈这种病的法子。
她向吕氏打听时,吕氏只默默摇头,又抱着她十分低落的说:“这大肚子病哪是那么容易治的呢,有一个算一个,那都已经是上了阎王爷的生死簿了,”那陶家又不缺银钱请来好大夫,要是能治早便治好了,还用等到现在吗?可见那陶少爷是不成了的,怪不得他们家那么急着要成亲,恐怕是想要大姐儿过去冲喜的吧,“哎,就是可怜了大姐儿,忒苦命了些。”
现在想想,她们冬秀那门亲事虽还有些不尽如人意,可未必不是一种福气啊。
吕氏的话很准,挨到三个月后,大姐便由一位新妇变作了寡妇。
大太太知道后整日以泪洗面,捶胸顿足的悔恨不已,可也从来不提要将大姐接回来的话。
冬秀问吕氏道:“大姐今年不过才十八岁而已,便是再嫁也不难啊,为什么大伯母不把她接回来呢?”
“那陶少爷才死,你大姐起码也得守完孝啊,这时候急吼吼的去把人接回来,那不是在跟人陶家结仇么?过个一二年再看吧。”
可吕氏知道,大姐儿想要脱离陶家另嫁他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不说陶家不同意,就是他们江氏宗族也不会同意的,他们族里可是有好几块寡妇守出来的牌坊的,而且向来以整族没有再嫁之女为荣,这时候倘若大姐儿一头碰死了,恐怕才合他们所有人的心意呢,这样他们或许还能弄到块旌表节烈的牌坊呢。
不说大房那边是如何的愁云惨雾,便是冬秀也很为大姐的处境感到忧虑,一种无形的压迫使得她喘不过气来,恨不能有个筋斗云,一下子带她飞的远远的,离开这叫人窒息的地方。
第33章 放脚
沪市,胡洪骍果然在暑期顺利的考上了华国公学,在拜读过严复先生译著的《天演论》后,对其中一句“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为赞赏,并由此改名为胡竞之,希望自己日后也能成为脱颖而出的那个天择之英才。
如果冬秀知道了,肯定要捂脸惊叫三分钟。
胡竞之,那是民国时期鼎鼎大名的文化大师胡竞啊!
如果给那些民国大师们排个高手榜,这胡竞之妥妥的前五名种子选手啊,各种有才也就罢了,还帅得一塌糊涂,即便八十岁了,还让人觉得风度翩翩、气度斐然,简直是“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
当然,未来的大师,现在还只是一个脑后垂着长辫子的青葱少年,才加入了一个名叫“竞业学会”的学生社团,凭着自己出色的组织能力和人格魅力,主编了一份《竞业旬报》,并在上面时常发表些小说、散文之类的,也颇受欢迎,尤以最近发表的一篇《敬告中国的女子》为最,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一下子使他成为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看他年纪小小却如此春风得意,自然有同学心下发酸,半真半假的玩笑道:“哎,竞之啊,你这《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写得实在是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啊,其中‘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裹脚,第二样便要读书’的观点简直鞭辟入里,你能有这么深刻的感悟,莫非是家里有个不识字的小脚老婆么,哈哈!”
同学们听了自然当玩笑话一样跟着取笑他一番,不想平日里最是圆润豁达的胡竞之这次却开不起玩笑了,脸色阴沉、神情气恼,众人只当他年纪小,经不住这样的男女玩笑话,便连忙拿话岔开不提。
“嗨,你们看这期的《提刑官宋慈》了么,可真是越来越精彩了,我每次看完便要自己试着推测案情真相,可居然十之八九都是错的,看来我是没那个做提刑官的料了,你们说这作者怎么就这么厉害呢,他是怎么想出这些案情的,尤其那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简直绝了,回回出人意料!”
“没错,没错,我也是每期不落的追着看呢,我却是对那些检验手段和现场勘探更有兴趣,为了验证真假,我还特地去买了本《洗冤集录》来看,你猜怎么着,那小说里写得东西跟它居然没什么出入,可见作者是做过认真的考据的!”
“小说倒是极好,如果能每日发行一篇那就更好了,这一等半个月,可真是急煞个人!”
“是啊,我每次拿到报纸还要再把前面的情节再看一遍,时间太久,好多当时的想法都忘了,再看又不如第一次的激动和仔细,这样的小说正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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