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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继续往后山深处走去,此时天渐渐地黑了,这后山不仅仅是一座山,它的后面接连着蛮荒地域的十万大山,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山脉,而进去探查的人也没有回来过,所以一般家族是不会让族人深入地,最多也就是在后山转悠,如果再深入几十里就会遇见家族的岗哨,所以凌云也不是特别害怕。
凌云刚翻过一座山到达一片小小的灌木林,就看见一只野兽逃窜进了灌木丛中。
“那是?好像是霍加狓”,凌云前世曾经在动物世界看到过这种神奇的东西,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地最晚的一种大型陆生生物,1901年才被英国的探险家所发现。而这和蛮荒世界里的鹿蜀十分相像,蛮荒世界的《万兽录》记载:“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这东西样子像马却有着白色的头,它的纹络像老虎但是尾巴却是红色的,它鸣叫的时候像是人们唱出的歌谣。而据说谁佩戴上它的皮毛,谁就可以子孙满堂,当然子孙满堂这可能有所夸大,但是这鹿蜀的皮毛确实极其美观,所以在稍微大型一点的部落都会圈养以作观赏。而鹿蜀生性温良并不会攻击人,凌氏部落也并没有将他们圈养起来,只是任凭他们在山间散养。
想到这鹿蜀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凌云也是放心了下来,大步流星地朝着鹿蜀追去。
“没想到这东西跑得还真快,要是我能抓上一头那该多好啊”。凌云越追越远,两旁的树木不断地朝着身后倒退。不多时凌云就迷了路,更严重的是自己掉到了一个坑里,虽然不是特别深但想要爬上去却不是那么简单。这里仍然凌家的管辖范围,但是山高林密地广人稀,而凌云又从没来过这里,所以当他醒悟过来之后也是顿时傻了眼,卧槽,完蛋了。这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导向工具的路痴来说是一件不容乐观的事。
月明星稀,一轮明月已经挂在了天上,而凌云却仍没有找到回去的路,眼看着周围已是漆黑一片,阴森的气氛越来越重,林间还不时传出阵阵野兽的咆哮,在求生的**之下,凌云发挥终身的潜能爬了上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脱离了危险,远处一声狼嚎吓得凌云直接爬到了一棵大树上面,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安全地看到明天得太阳,也只能在树上面睡一宿了。
到了后半夜,凌云已是适应了这山间的环境,虽然内心不再那么恐惧,但是他却不得不小心翼翼。突然,那只鹿蜀竟然又跑了回来,凌云强忍着下去捉拿鹿蜀的冲动仔细地观察着,在鹿蜀后面竟然又带了一个东西来,那东西形状像普通的马却长着白身子和黑尾巴,头上有着一只角,他有着老虎的牙齿和爪子,发出的声音如同击鼓的响声。凌云曾经听家族的人说起过这东西,这是驳兽,以老虎和豹子为食,危险程度两颗星,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顶尖的炼体士,有些成年的驳兽甚至可以在聚灵境猎手的追捕下逃走。那驳兽走近跟前便坐下了,鹿蜀忙到坑里去寻人,见没有了人,鹿蜀慌作一团,那驳兽大怒,伸过爪来一掌就把鹿蜀头打掉了,鹿蜀死在地上。那驳兽抖擞身上的毛,发起威来,回头一望,望见月亮下照着树枝头上有个人,就狠命地往树枝上一扑。一下子没扑中跌了下来,又尽力往上一扑,离凌云只有一尺远。
凌云道“我这次死定了,这是什么鬼啊,我还没名震天下就要死在这里了。”不想那树上一根枯木正好对着那驳兽的肚皮上,后来的这一扑,力太猛了,这枯木戳进肚皮有一尺多深浅,那驳兽急了,这枯木越摇晃戳的越深,驳兽是尽力气,急了半夜,挂在树上终于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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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的是金手指?
等到天空彻底放白,凌云在树上观察了半天最终觉得没有危险了,这才从树上爬了下来。虽然这鹿蜀的皮毛相当值得,但凌云却没有丝毫想去剥皮的想法。
“还是赶紧找到回家的路,要是再遇上这等野兽,估计我就真的要交代在这了。”虽然并不知道方向,但凌云还是朝着太阳初升的地方走了过去,在这种原始森林中朝着某一个方向走去总比漫无目地乱闯强得多。
行行重行行,从早上走到了中午,此时太阳已经升到凌云的头顶了,凌云不得不停下了脚步,毕竟此时太阳是不能再给他指点任何方向了,即使是要走,也是要等到傍晚,夕阳日下地时候朝着反方向走吧。
“咕噜咕噜”凌云的肚子却是有些饿了,经过昨夜的惊吓和半天的赶路,凌云已是十分疲惫,此刻他最后悔的事莫过于当初没有割一点那鹿蜀和驳兽的肉,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