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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众人,冷冷的冒出一句话:“给我打,往一起打,我只要最优秀的,无论你们用什么手段,只要最后能站着,那就是好汉。只要能入选,兵饷是骑兵的三倍。还愣着干什么,打啊”
阿黑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他身边的士兵已经一拳砸向他的眼睛。依靠丛林生活培养出来的敏捷,阿黑飞快的躲开了这一拳,本能的飞出一脚。那个士兵马上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再也挣扎不起来了。
后面的一个士兵猛的扑了上来,阿黑不想和他们纠缠,飞快的躲开了。他百忙之中看了一眼大哥,发现马忠和一个叫大胖的人背靠背,抵挡五个人的进攻,丝毫不落下风。阿黑心中一阵喜悦,飞快的靠了过去,多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哪怕敌人再多一倍,也要比四面受敌要好得多。
终于聚集在一起了,经过苦战,阿黑带着熊猫眼,仔细的打量着周围,除了自己和马忠、大胖三人之外,剩下的七个也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
丑得不能再丑的将军终于说话了:“不错,你们这几个家伙不错,尤其是哪个叫马忠的,你们几个从今以后,就是我典韦的兵了。”
阿黑跟着队伍,七拐八绕的来到一个巨大的军营,令他惊讶的是,里面虽然有不少的人,但加起来也不过三千人,根本用不了这足以容纳万人的营房,更令他惊讶的是,大营周围驻扎了至少三千骑兵,从装备上看,至少有一百人是属于主公吕布的亲信骑兵,其他的也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这是要干什么?问大哥,大哥很神秘的让自己不要多嘴。
艰苦的训练开始了,每天早上要背八十斤的东西,徒步跋涉三十里,这一项要求,就累垮了不少人。
典韦说得很明确,受不了的人可以选择退出。但一想到比骑兵还要高三倍的饷银,谁都不肯放弃。
如果单单是武装越野,也没有那么残酷,令阿黑弄不懂的是,他们每天竟然还要进行游泳、驾车、骑马、爬墙、青蛙跳总之要进行一系列让人感到稀奇古怪的训练,除此之外,还要读书、写字,一些书生整日里拼命的将效忠主公、保家卫国的理念往士兵们的脑袋里灌。队伍中终于有人忍耐不住了,选择了退出。有了第一个,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等到最后一项训练——在野外中凭借一柄刀独自生存半个月之后,三千人的队伍仅剩下一千不到。
阿黑从其他人身上感受到一种奇怪的气息,那是自信。
丑陋的典韦将军又开始训话了,令人惊讶的是,作为主公的吕布也出现了。他们的话说得很直白:这些人将作为一只执行特殊使命的部队,一只名字叫作“暗箭”的部队,这些人,将归典韦统帅,由吕布直接指挥。马忠则因为武艺出众,被提拔为典韦的副将。据说主公的部队不久之后要整编,实行军衔制,而马忠的地位,相当于准将军衔,而队伍中,哪怕一个普通是士兵,也相当于少尉军衔。
领装备了,一身不算重,但异常精致、坚固的上身铠甲,表面经过特殊处理,一点光都不反。两套黑色的紧身衣服,穿上去很合身,是贴身制作的。一柄表面黑漆漆的长剑,剑锋异常锋利,这东西,自己当年只在那些将军手中看到过。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发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如开锁的铜枝、爬墙的飞抓,飞刀、、毒针、*、匕首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发一柄三棱的剑,也经过特殊处理,黑漆漆的不反光,上面还刻着几个小字——“保家卫国”。
阿黑的头脑虽然不是很聪明,但他知道一件事,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不普通的士兵,自己是暗箭的一员,自己的使命是保家卫国,自己只服从吕布一个人的命令。这纷乱的天下,会因为暗箭而变色。
作者语:发现一些读者认为用人肉做军粮过于残忍,但这在古代,这是很普遍的事情。一些人甚至以吃人为荣,如果你想了解得更详细,网上有很多的记载,我不多说了,免得说我凑字数,
第三十六章 变革
吕布集团的变革终于告一段落了。wwW!
君主自然是吕布。君主之下设大学士,人数不限,辅佐君主。这几个位置由田丰、贾诩、程昱、逢纪、辛评、审配、陈宫担任,同时由于人才的缺乏,这几个人也兼任部门长官。
大学士之下,则是各个相关部门。即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这些部门的长官,除了兵部、工部和刑部以外,都由田丰等人兼任。新来投奔的陈宫则因为精通刑法条律,主管刑部。而兵部则被吕布分为总参谋部、作战部和后勤部、军情部。参谋部由田丰等人主持。军情部则有贾诩主持。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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