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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颗被炒到6000弗罗林的郁金香球茎,现在的开价只有500弗罗林,算上规定的10%的补偿费,也仅仅比这个价格高出100弗罗林。为了讨回公道,法庭里挤满了前来提出违约告诉的郁金香交易商,可是原告、被告却闹成一团,谁也不愿服从法庭的判决——法庭对于种种涉嫌赌博性质的合约一律不予承认。
最后,海牙省议会不得已接手了这些案件。人们坚信,这个以精干著称的组织能够凭借其果决的作风,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一举重振摇摇欲坠的公共信用。可是,最终的结果却像是悬在天边的那轮明月,看得见却摸不着。在人们热切的期盼中,议员们日复一日的开会商讨。就这样一连拖了三个多月,议会方面才终于做出决定:只有当议会取得更为完善的资料,那时他们才能做出最后的判定。不过,他们同时也建议说,为维护合同法,卖方有必要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出售郁金香给买方。而如果买方因感觉损失太大拒绝接受的话,双方也可以经协商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郁金香,并由原先的买家负责弥补其中的差价。
说到底,这其实就是此前经纪人联合会提出的解决方案的翻版,而事实已经证明,在荷兰没有人肯遵从。同样,在此时的荷兰也没有一个法庭能够强迫买方付款。在阿姆斯特丹,事态发展到后来渐渐变得越来越失控了,可法官们却仍然铁了心冷眼旁观,拒绝插手到任何案件中。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赌博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就连政府也都束手无策,到了这种地步,这桩悬案也只好被摆在一边了。公共信用短时期内无法恢复,那些不幸的郁金香业主也只好自认倒霉,尽量保持克制和乐观,承受着这场狂潮带给他们的巨大损失。那些见机得较快,从投机中及时抽身的人也得保全了自己。不过,整个荷兰的商业却为此付出了极高昂的代价,甚至于元气大伤,直到多年以后才得以慢慢恢复。
当时的英国人也差一点就步上了荷兰人的后尘。1636年,伦敦交易所也逐渐放开,允许人们公开交易郁金香。精明的批发商们想尽一切办法要把郁金香炒到最高价,最好是炒到跟在阿姆斯特丹一样高的价位。而在巴黎,批发商也不约而同地制造了一场郁金香狂热。尽管两地的投机商最终并没有得到他们心目中的高额回报,但这一阵子的狂轰滥炸,还是受到了一定效果。郁金香被许多人投以关注的眼光,自然也有很多人为了它花费了不少金钱。在某些阶层的人士中间,郁金香的地位超过了其他一切花卉,一首首赞美郁金香的美丽与芬芳的诗作纷纷出炉。
然而,郁金香虽然引起过一次人为的灾祸,却仍是荷兰人心目中的宠儿,就算到今天仍是如此。对于收购郁金香这件事,荷兰人是如此地乐此不疲,再高的价钱也抵挡不住他们的那洋溢的热情。如同富裕的英国人为自己拥有的优良赛马和名画而大肆吹嘘一样,富有的荷兰人也以赞美自己拥有的郁金香珍品为荣,二者同样的不厌其烦。
在当今的英国,有一种情形令人十分费解:一颗郁金香的价钱竟然比一棵橡树还要贵。据说,如果你拥有一颗“泰里斯的拉拉”(这是一种极其少见的黑色郁金香,花色就像黑天鹅的雏鸟一般润泽),那你可就发大财了,它的价值相当于12英亩谷物的价格。
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三版修订说明中的权威说法,在17世纪的苏格兰,一颗郁金香的最高价格是10畿尼。从那时起郁金香的价格一路下滑。到了1769年,当时在英国最昂贵的郁金香品种是“堂·奎瓦多”和“瓦伦蒂尼亚”,前者价格为2畿尼一颗,后者则为基尼一颗。这在当时可能就算是最低价了。而到了1800年的时候,郁金香的正常价格涨到了每颗15畿尼。1835年,一颗名为“范妮·坎姆伯小姐”的郁金香在伦敦拍卖时竟创下了75英镑的高价。而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一位住在切尔西国王路上的园丁,给他拥有的郁金香标出了这样的天价——每颗200畿尼!
第一节 耸人听闻的末世天劫(1)
期望把红尘俗世变为一座地狱,
好使自己的灵魂飞升入天国。
在许多国家里普遍存在着一种恐惧——对世界末日的恐慌。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当属10世纪中期的基督教世界。在当时的英国、法国以及德国等欧洲国家出现了无数的宗教迷狂者。这些人振振有词地宣称声称,《圣经·新约·启示录》中预言的千年大劫就要到来,上帝之子耶稣将在云端对芸芸众生进行末日审判,裁决一切罪恶与善行。这种荒诞不经的说法在产生之初虽然一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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