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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小混蛋,你是不是事先知道了,怎么一点都不惊讶!”凌女士奇怪的看着我。
“知道他怎么提供精子?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吧?”我惊讶!
“一天到晚想什么呢!”凌女士恼羞成怒的打了我一下,“你身上流着他的血脉,血缘是很神奇的东西。如果,他真的要你回去……”
“要我?”我指指自己,“干嘛用?炖了吃?”
“别打岔!”凌女士被我气得都没有继续悼念“逝去的青春”的情绪了,她果断拍掉了我举起来的手,“你说他不是来把你抢走的,,那来干嘛?”
我耸耸肩:“也许是对我们的凌大美女念念不忘,企图旧情复燃。”
凌女士又一次沉默了,许久没有回话,然后才说道:“不可能!”
我心里隐隐地不安:“老妈,你……你不会还喜欢他吧?”
凌女士不回答,眼眶微红。
还有比这更明显的答案吗?凌女士还对那个渣念念不忘……那……楚叔呢?楚叔怎么办?
我急了:“老妈……”
“世界上不是只有爱和不爱,还有一种叫刻骨铭心,无法治愈的伤痛,你难道要管这叫爱吗?”凌女士说。
我不解的看着她,却着急着道:“哎,这种文艺的东西,你说了我也不明白。总之,你不能还念着他,抛妻弃子的人应该抓去沉江……”
“凌小混蛋,”凌女士没让我再说下去,她看着我问,“要听故事吗?”
我乖乖的静下来,听凌女士讲故事……或者说,讲她的过去,讲属于她和我的过去。
“我从小在北方长大,古书里说,那是天子脚下,书香门第。你外公是大学教授,你外婆是个作家,家里面最多最值钱的就是书。我从小在书堆里长大,读的王子公主,念的梁祝、红楼。你外公外婆将我保护得很好,长到了十八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憧憬所有美好的事物和爱情,艳羡许以生死的情感。像所有的女孩那样,觉得属于自己的那个王子,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接我……
不,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希望能有个男人骑着白马来接自己的,因为骑白马的,除了王子之外,还可能是唐僧。如果是楚颜的话,更乐意看到,一个男人骑着白马,在自己爱慕的阳光中,接走了另一个男人,然后自己成为悲情剧的女主角,一边哭泣着自己的不幸,一边高兴地喊着耽美王道。
好吧,我不该在这个时候走神。
凌女士接着说:“那一年,我去书店里买书,进书店的时候还是晴天,出门却下起了大雨……”
就像是所有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女孩,在一个浪漫的下雨的午后,遇上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他的模样恰好是梦中设想的模样,那么巧的是,自己恰好也是对方希望的那样。
那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他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彼此吸引,迫不及待的相互接近。就像所有美好的诗歌那样,梦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只是两人的性格,显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在凌女士的记忆中,年轻时的秦远泽还带着贵族子弟的傲气,没有预想中的温柔体贴,甚至有点骄傲自负。相同的,在那时候的秦远泽眼里,凌女士比自己预想中的女孩还要固执有主见得多,没那么善解人意。
可是那又怎样呢?两人一边挑剔着彼此的优点和缺点,像一对天生的冤家一样,小打小闹的一路走过,慢慢了成了彼此心中不可代替的存在。想要相爱是那么的难,一旦沉溺进去,却那么容易令人无法自拔。
父母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或者说,总在所有的人生转折点里表达他们的态度。外公外婆对于自己未来的女婿有着自己的想法,秦远泽与他们想要的人选完全没有可比性。因为秦远泽是个商人,外公外婆最讨厌的就是商人。诗词里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并不是无据可考的。男人有钱就变坏,是自古不变的真理。
更何况,那是一个痞痞的秦远泽,一个面相风流的秦远泽。而那时候的凌女士,只有十八岁,远不到可以判断自己感情的年纪,外公外婆坚信,那时候的凌女士不过是一时的鬼迷心窍,被秦远泽的风流手段,冲昏了头脑。
凌女士为这段感情挣扎过,为秦远泽辩解过,可是父母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外婆不停不停的告诉凌女士,会有更好的,会有更好的……
“我当时要是听你外婆的话就好了。”凌女士自嘲的轻笑了一声。
“其实,你现在听外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