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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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