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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分家……会分掉他们很多该得的好处……”米素馨不大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严家在陇地殷富三代,因历代都是单传,所以也没什么分家的事可以说。虽然说第四代的子孙开枝散叶、茂盛昌隆,早晚是要分家没错,但大老爷尚健在,此时就谈这个太不恰当了吧?
“忘掉这些话。”严峻没有回头看她,丢下这句话后,脚下步子更快,两人几乎是以跑步的方式穿过树林,到达山坡上去。
米素馨从他的反应上明白自己并没有听错,也深刻了解了一件事——这些童年玩伴都长大了;长成大人,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模样了。衣暖食丰、成天有得玩耍,已然满足不了大家,他们进入了争权夺利领域里,玩起了更惊心动魄、更危险的游戏。这让人觉得好感伤,大家都不一样了。
“峻少,你好像一点也不意外?”
“嗯。”他只这么答。
走到山顶的池子边,他放开她的手,开始脱靴卷裤管,当然是要下池子抓鱼去。如果现在是凉爽的夏天的话,她当然二话不说的跟着峻少跳下池子玩耍去,不过现在冬天才刚过,雪都还没融尽呢,她才不要下去挨冻。
照理说生长在大西方理应不怎么怕冷的,可她生来就是怕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他若无其事的走进池子里,她忍不住代为打了个哆嗦,以示池水的寒冷。
峻少打小就对牲畜的养育很有兴趣,也学得非常好。这池子里的各种鱼儿就是他放养出来的,虽然繁殖得不是很多,但好吃却是无庸置疑的。以前米素馨最讨厌吃那种虽然贵得要命、却腥臭不已的鱼干,以为全天下的鱼就是那么难吃,还可怜着那些专事生产鱼米的江南人呢,想说他们天天吃鱼干,怎么受得了?
可自从去年吃到峻少好不容易饲养成功、并烤给她吃的香喷喷新鲜鱼儿之后,从此鱼肉成了她最爱吃的珍馐佳肴第一名,恨不得天天都可以吃到。
可惜这儿不是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想吃鱼,不是买不到,但那价格可真是贵到让人咋舌。
想到等会儿可以大啖好吃的鱼肉,她也就不急着问峻少问题,也非常顺势的把父亲气呼呼的脸给抛到九霄云外,多去捡些柴火回来烤鱼才是正事啦!
等她升好一簇熊熊的火时,严峻也抓来四条肥美的大鱼,正在清除鱼的内脏。
“哇!吃完了这些鱼,我们晚餐不必吃啦!”她吞了吞口水,把围在腰膝的方兜片解下来给严峻擦拭湿冷的手脚,接过他手上的鱼,插上树枝,放在火上烤。
严峻被她开心的表情感染出一丝笑意,默默穿好靴子,双手放在火上烤。
他一向就不是多话的人;在兄弟姊妹间,他向来就是最安静的那一个。若不是他混着回鹘族的出色五官实在太吸引人的话,他肯定是所有主子里最不起眼的人了。
他不是不爱理人,只是话不多,有时跟他讲了老半天话,也不见得能得到他等同热血的响应。所以其它话多又活泼的兄弟们便没什么耐心跟他玩耍,反正知道他不爱热闹搅和,有什么顽皮的事儿也不会找他参与,随他一个人玩儿去。
可是严峻的沉默,在活泼开朗的米素馨眼中看起来却是不一样的。他很敦厚,性情沉稳,当别的少爷成天在玩时,他就已经在牧场帮忙做事,努力学习了。没有人要他这么做;身为陇州第一牧场的少爷,每天锦衣玉食的,在严家办事跑腿的伙计何止上千人,哪还需要他这份尊贵的人力帮手?他唯一的功课是学做大生意,而不是泡在自家马厩成天做着粗活——每个人都这么想,只有米素馨不。
以买卖牲口为营生的人怎么可以不了解牲口?想要谈成大生意,大把大把的赚进银两,总要养出比别人更健壮的牲口才得以卖得比别家牧场好吧?不然凭什么去与人竞争呢?全国又不是只有严家一户在经营牧场营生,随随便便养出牲口,买方就非买不可的。所以她觉得严家有人愿意进入牧场跟着仆役做粗活,是非常好的一件事。
虽然说可支使的仆役那么多,可是当主人的若完全不了解工作的内容,如何进行监督?如何评定每个人工作成效如何?又要如何判定优劣的考核?公平的给予奖惩,才是让牧场经营得更好的力量。
对仆役的绩效考核一旦失去标准,无从认定,那这座牧场就完了。养了一大堆人,不过是养来败亡这座牧场而已。一千名的能手可以让牧场财源广纳;一千名的惰手却足以让最最赚钱的牧场在一夕之间垮掉。米素馨并不大了解养马的事,但她是米世昌的女儿,对人的管理有着深刻的体会;这一点,她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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