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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二个星期开始的时候,史蒂夫新创建的公司就开始着手进行公司机构方面的组建了。也是在这一天,就是1985年9月23日,苹果电脑公司向圣克拉拉县法院提起了诉讼,他们要起诉史蒂夫?乔布斯和里奇?佩奇。在起诉书上苹果公司声称,史蒂夫和里奇制订了一个“邪恶的计划”,该计划是利用苹果公司的研究成果来创建新的公司。因为作为苹果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史蒂夫对这些研究成果是了如指掌的,但他们为了达到创建公司的目的,就撒谎欺骗了苹果公司董事会。就这样,史蒂夫和里奇通过采取法律手段与苹果公司断绝了一切来往。史蒂夫对这份起诉书极为震怒,他不得不再次求助于新闻媒体。由于在电脑界史蒂夫的名望非常高,所以新闻记者们也争先恐后地进行了采访、报道。
“当有人在公众面前说你是一个贼的时候,你就不得不作出回应了。苹果公司竟然还起诉我,我真是感到吃惊。我们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同苹果公司的律师进行了探讨、协商,而且我们还向苹果公司声明,在我们筹建新公司的过程中,我们没有攫取或者使用任何属于苹果公司的机密信息和技术的想法。”史蒂夫说。
“苹果公司的这份起诉书完全是毫无根据的,它对苹果公司及员工没有任何益处。我们不想卷进一个根本就不公正的诉讼案中。我们只是想创建我们的公司,并设计出更多新的产品,而苹果公司的起诉书就好像要求我史蒂夫以后再也不可以发挥我技术方面的特长。”在谈话中,史蒂夫坚持认为,苹果公司的起诉完全是“不可理喻的”。
最后史蒂夫如释重负地说:“很难想象,一家拥有20亿美元资产、有
4 300名员工的大型公司竞争不过一家仅由6名穿着蓝色牛仔裤的员工创建的小型公司。”新闻媒体被史蒂夫说服了,他们完全接受了史蒂夫的看法。
在史蒂夫的离开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他和新组建的电脑研发组走出去探访了美国的很多大学,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搞清楚他们设计出什么样的电脑才能满足各类大学的需求。而同时,苹果公司愿意采取一种更加明智一点的做法,而不想弄得双方反目成仇。最后,由于苹果公司在1985年第四季度的销售业绩有了一些起色,起诉史蒂夫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然而,苹果公司却从这件事中获得了虽然合法但却无礼的好处,双方订立了一项协议,协议的其中一部分规定:NeXT公司在研发出新产品后,必须向苹果公司提供这种新产品的展示模型,这样才能让苹果公司相信,NeXT公司设计的这种新产品并不是盗用了苹果公司的设计模式和产品研发流程。但苹果公司与NeXT公司的联系也好像终止了。史蒂夫在离开苹果公司后就把大部分的苹果公司股票出售了,到1986年年初,他只保留了苹果公司的1股股份,据他说,他之所以保留这1股就是想还能继续收到苹果公司每年的经营报告。
史蒂夫?乔布斯在赢得了很多场战斗后,却输掉了一场大的战斗。这一次他输掉的不仅仅是一场战斗,还是一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