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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五 宴长夜】
垂钓·克星
风筝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然而我的心中仍然有些放不下那孤苦伶仃的阮老汉,身体好了之后特意去探望了他几回,许是因为姑娘我乖巧可爱(呕……),又许是因为我亲切善良(再呕……),再许是我……(STOP!)总之阮老汉已经不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对我假以声色了,加上我时常开导他,给他说说笑话猜猜谜什么的,几次闲聊下来就把我当做了大侄女儿一样无话不谈了。
当然……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人尽其用也是生存法则。接近阮老汉并不仅仅是爱心使然,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阮老汉独居的那所院子。阮老汉和阮铃儿相依为命,现居的那套小合院儿是上一辈儿传下来的,如今阮铃儿死了,她原先睡的那间西厢房就空了下来,现在阮老汉一个人住着,显得十分的空落。
我的计划是:倘若岳清音哪天突然翻脸,坚决不肯认我这个雀占鸠巢的妹妹,硬是要将我赶出府去——或者生出其他什么变故,我也好有个退路,先同阮老汉打好关系,将来租住在他家,一来有了落脚之地,二来相互也有照应。前些日子我疯狂逛街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找套便宜的住处,如今认识了阮老汉倒也省了不少事。
至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岳灵歌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零花钱,幸好她不是爱花钱的主儿,攒下来的大概有二、三十两,再加上她那为数不多的首饰——首饰店我也逛了不少家,相同商品的物价已经了然于胸,若拿去当铺典当成银两,也不至于太吃亏。杂七杂八估算下来大约也能凑个一百来两,以天龙朝的物价标准来说,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个两三年的。
虽说现在还没有发现岳家哥哥要赶我出府的苗头,不过未雨绸缪,一切还是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为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是时候向阮老汉提前打好招呼了,于是今日一大早,我既未带丫头也未带小厮,悄悄地从偏门出了府。偏门只有两个守门家丁,以防万一,我走之前微笑着告诉他二人:“我去给哥哥买一些补品,为了给他惊喜,此事要保密,你们两个可莫要说漏嘴了哟!”两个家丁连忙点头应是。
一路也不耽搁,直奔阮老汉的住所而去。租住的原因自然不能告诉他,且他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刑部中大夫岳明皎的女儿,只当是普通的富家小姐,我还忽悠他说我是庶出的,在家常受欺负。——于是只对他说届时我若被正室赶出家门,只怕要先在他这里租住一段时间,阮老汉当即便答应了,反正又不是白住他的,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顺利搞定此事,我心中总算踏实了些,来的时候我是由城内穿街过巷走的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便不急了,因此择路沿了城西的一条大河不慌不忙地边欣赏景色边往回走。
此河名唤“虞渊”,而虞渊是传说中日落的地方。河面宽广,衔有远山,堤边青草茵茵,垂柳郁郁,偶有凉风拂面,实是惬意非常。
慢慢踏了青草沿河而行,摘两朵雪白小花簪于鬓上,正自得其乐间,忽见前方柳树下躺了一个人,双臂枕于头下,用一只大斗笠盖着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秋色粗布衫,悠闲地翘着二郎腿,裤脚高高地挽在膝头,露出两截修长结实的小腿和一双赤着的大脚丫子,翘起来的那只脚丫子的趾缝间还夹着一根狗尾巴草,随着微风四外摇摆。在他的身旁用戳在地面的树杈架着一杆钓竿,钓线垂入河中,另还有一只鱼篓和两只胡乱丢在那里的木屐子。
原来是个垂钓的,见我近前仍旧一动不动,想是已酣然入梦,还真是悠闲呢。
我向河里瞅了瞅,并未见到鱼儿咬钩,心说这家伙究竟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睡觉的,这会子就算是有鱼上钩他也狗屁不知。再转回脸来瞅瞅这人,身上衣衫虽粗简,却是随性自然,两只大脚虽赤着,倒也干净红润,悠哉游哉地仰卧于天地之间,不被红尘而扰,不为凡世所忧,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竟是位逍遥自在人。
心中不由对这人有了些好感,因他所拥有的这份随心所欲正是我欲达却达不到的。若说现在的我确实不愁吃穿,然而幽闺深邃,女子慎行,并不能真正的做到畅所欲言、为所欲为,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嫁个有钱人富贵终老,慢慢被这古代世界所同化所束缚,彻底变成一个古人。
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束缚是可怕的,封建君主制下的古人没有几人能真正了解自由的含义,因此他们习惯了被各种东西束缚,可我……我能习惯么?想要做富贵米虫,就必得放弃自由,有得必有失,富贵与自由哪一个更适合我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谋生能力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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