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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吃饭前好好参观程府。
程怀亮好像兴致很高,不停地介绍,好像很骄傲一般,老实说,程府的装潢不错,程咬金那么年南征北战,攒下不少家底,但是在后世参观过故宫的刘远来说,并没多大的吸引力,就是和清河崔氏一比,这里也只能落个下剩。
这就是底蕴的作用,混世魔王虽说祖上也很显赫,曾祖父程兴;北齐兖州司马。祖父程哲;北齐晋州司马。父亲程娄;济州大中正;后追赠使持节瀛州诸军事,但是少年时家贫,一度要砍柴度日,那富贵可以说断了一代,没有清河崔氏那么显赫和延续的能力,虽说程府修建得到得很不错,但给人一种堆金砌银,如土财主、暴发户的感觉。
“刘兄,这里到此为此,前面不去为妙。”程怀亮陪刘远转了一圈,最后在一小偏房的小院前停下了腿步,然后劝阻刘远道。
“哦,这是你们程府禁地吗?”
“禁地?你想多了,并不是什么禁地,前面就是我们程家的厨房,那此厨子正在准备晚饭,你没闻到吗?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我猜,他们正在处理那头野猪还有鹿肉吧,那地方脏,也有一股怪味。”
咦?野猪,还有一头鹿,这年头就有野猪?刘远一下子就有了兴趣,以前最喜欢就是吃野猪肉,那野猪肉又香又有嚼劲,肉质非常鲜美,拿来做红烧肉简直就是一绝,刘远一听到,就大流口水。
这几个月,牛羊都吃得想吐了,而在后世,猪肉比牛羊普遍多了,猪肉才是人的主食,现在听闻到有一头野猪,刘远一下子口水都流了。
“怕什么,我们吐蕃时什么苦没吃过,什么困难没受过?一个小小的厨房,怕什么。”刘远说完,率先走了进去。
程怀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他奉命陪着刘远,也顺便看看他要干什么。
程府家大业大,人口多,连厨子加上打杂的,也有**个人,一个个忙得不可开交,看了一圈,刘远眼内突然精光一闪:两个厨子模样的人,在厨房的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挥刀处理着鹿和野猪,熟练拆骨割肉。
刘远微微一笑,连忙朝那处理野猪的厨子走过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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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刘远下厨
“二少爷。”正在切肉的厨子看到程怀亮来到身边,吓了一跳,连忙对他行礼。
程怀亮的架子并不大,对他点点头:“干得不错,我也就随便看看,你忙。”
“是,二少爷。”
好一头野猪,在一旁的刘远看到双眼都亮了,这头野猪大约只有一百斤,这对野猪来说,这个重量不错,大小适中、肥瘦相宜,那精肉红艳艳,还流着血水,非常新鲜,而那腩肉更是上乘,一肥一瘦,一层层,泾渭分明,足有五层之多,正是猪肉中极品:五花腩,做红烧肉绝对是最好的材料。
“好肉!”刘远忍不住赞了起来。
程怀亮皱着眉头说:“刘兄,你看错了吧,这是猪肉,下人吃的东西,有什么好,看起来恶心又脏,你旁边那才是好东西。”
士子上大夫认为猪是肮脏之物,剩饭、野菜什么都啃,还在泥地里打滚,是下等食材,通常有平民和奴仆才食用,他们比较青睐羊,羊吃的是草,浑身洁白如雪,有种干净圣洁的感觉,就是李二,也不时把羊赏给有功之臣,程怀亮看到刘远对猪肉感兴趣,不由摇了摇头,有点奇怪这个身家丰厚的刘远,为什么说那猪肉是好肉的?
对了,听说他以前做过学徒,不会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这么久了,还没有改回来?
刘远摇了摇头,耐心的解释道:“程兄,此言差矣,真正的食家,是不拘泥于食材与做法,而是考究厨子的手艺,举个例吧。同样是吃羊,但是吐蕃人和胡人却被看轻,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会烹调,吃的时候去不了那股羊膻味,吃多了身上也有一股羊膻味,而大唐的贵族有好的厨子,可以做得很好,这些你眼中不入流的猪肉,实则可以做成很美味的佳肴。”
“是吗?”程怀亮摇了摇头:“以前我吃过。又干又硬,真不好吃的啊。”
不用说,肯定是做得不好,而下人的饭菜,都是随便做的。油少盐少,估计就是盐巴也舍不得多撒二把。调味料更是别想。做得好吃就怪了。
刘远挽起手袖,走到那厨子前说:“让我来取点肉,今儿露二手。”
“这,二少爷,这。。。。。。。”这位贵客突然要出手,那厨子吓了一跳。也不敢擅作主意,一边说一边用询问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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