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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穿越到现代,领略了先进的音乐,见识了现代人对音乐的痴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喜欢歌唱,喜欢弹奏,喜欢以乐悦人,在内心深处,他隐隐有所彷徨。
大哥宋江在私底下不止一次的对兄弟们说过,此番穿越,不过是梦境一场,乃九天玄女娘娘布置的任务,让大伙儿在幻境中修心一场,待得梦醒了,还得继续替天行道的大业。但凡公孙胜寻得法子,大伙儿怎么来的,还得怎么回去。
乐和很迷惘,有一点分不清楚,现在的生活,究竟是不是梦中幻境。他不想回梁山,他甚至都不愿回想早前打家劫舍的生活。
穿越后,乐和相当于是两世为人。他很珍惜现在的一切。
他担心,一旦公孙胜寻得回宋的法子,他将毫无反抗的从梦中醒来。
乐和自幼曲艺精熟,是一个非常有水平的武生。再加上本身就有功夫,身手不凡,被选入蹦床与自由体操两个项目后,他轻易将曲艺的艺术美与运动的刚性美结合起来,在这两个项目大放异彩,引起了国家体操队的注意,如今已是这两个项目的不二人选。
而此刻,乐和则全情投入自己的演奏。
过一天,算一天。
过一天,少一天。
金色的光芒从头顶洒下光辉,乐和将铁笛凑到唇边,略一凝思,笛声悠然响起。
夜店中吹奏笛曲,而且没有任何伴奏,本来就是一件很另类的事情。
偏偏的,全场观众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有不和谐的地方。
这一缕笛声,饱含着对生活的向往,饱含着对命运不公的抗争,饱含着对亲人的眷恋,饱含着对逝者的追思,便似一颗种子,在全场观众心中生根发芽,各自演绎出自己的喜怒哀乐。
神秘包厢中,秋姐与那神秘的女贵宾,怔怔的流下了眼泪。
舞池中,正自群魔乱舞慢摇着躯体的人们,也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左右,一个个失魂落魄,有人想起了伤心的事情,甚至蹲在地上低声抽噎起来。
就算拿不到小费,老娘也不想再忍受这头肥猪的咸猪手!公主小枚,厌恶的将顾客尚迪的手推到了一旁。
为了成名,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值得么?娜姐泪流满面,反思自己的人生。
一支北宋小曲,时隔九百年后响起,原汁原味,满蕴着古风古情,让人深思,让人入迷。
“不过是一曲《离娘曲》罢了,瞧瞧这帮人,一个个泪流满面的,真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这首曲子,乃宋人嫁女所吹奏,欧鹏与宋万相当的熟悉。
一曲奏罢,当真是余音绕梁,乐和的吹奏技巧,直接震慑了全场。
这是一个没有重金属喧嚣的夜晚。
随后,乐和又清唱了几首北宋小调,清越的歌声,古朴的词曲,深沉的感情,让全场观众目瞪口呆。
他的歌声很干净,便仿佛一缕清风,拂去人们身上的铅华。他的歌声很忧伤,一如伶人的自怨自艾。
舞台四周,一个个公主哭得稀里哗啦,将脸上的脂粉搞得乱七八糟。
在这种地方讨生活的女子,谁没有伤心的往事,谁没有不得已的苦衷。分外觉得乐和的歌声中,那种深入骨髓的痛楚。
“乐和这小子真是可恶。”李衮没心没肺说道:“非得唱一些哀婉的小曲,把这些妞儿的妆容都毁了,真扫兴。”
“这个人,必定能够大红大紫!”娜姐的眸子中,有奇异的光芒在闪耀:“小秋,你安排一下,我要和他见一面。”
秋姐点点头:“我一会儿就把他带来。娜董,您这是看上他了?听那小子说,他是卖艺不卖身的。”
娜姐笑着捶打秋姐一拳:“小秋,你个没正经的。我的年龄,当他娘都绰绰有余了。这种小鲜肉,经不起怎么折腾的。这个乐和,我看好他!如果他愿意的话,我不但要把他打造成夜店之王,还要让他参加华人好声音,让他大红大紫,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巨星。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尽管不在台前,我娜姐要想捧红一个人,仍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乐和的歌声带着奇异的魅力,冷静中蕴含着狂热,让全场的观众痴狂,一个个花篮,流水价般送上,将舞台堆成了花的海洋,一个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满含着热泪,呼唤着乐和的名字。
第一百二十三章 血光之灾
乐和沉浸在音乐的氛围中,心中一片空灵。
在这一刻,他仿佛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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