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4/4 页)
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么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么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是自痴!”“你在用激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么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么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么“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么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么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么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么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么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