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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归
作者:董妮
男主角:铁汉三
女主角:柳条儿
内容简介:
曾经,他是组织里的顶尖杀手,出手不见血,想杀的人,必定要死,但执行任务十年,满身血腥换来的是心底的荒凉寂寞,他想爱人、不想杀人,于是选择背叛组织,隐姓埋名藏身山里,从此做个平凡老百姓,不必再选择杀人或被杀;日子似乎就这么安稳下去,这天,却突然闯进一个她──小乞儿柳条儿出现的时候一身重伤,倒在地上奄奄一息,他心软地把她救回家,让她一起生活,陪她,也让她陪;他救了她的人,她却以幸福驱走他双手沾血的痛苦,因为有她,屋子热闹、日子快乐,心里的暖更多,如果能和她一辈子相伴做夫妻,还有什么不满足?他想好好守她护她,想让她永远笑著不再受苦,即便得为此生离死别、牺牲一切也不悔……
正文
第1章(1)
不见血是个很厉害的杀手。
他五岁被联盟收养,八岁被丢出来,因为他见血就晕。这样的人在联盟里毫无价值。
但不见血有个本能——识路,不管把他丢到哪里,他都能回来。联盟将他扔了三次都失败后,原本要杀他免除麻烦,可这时,不见血展露了他的天赋。他的好身手让杀手联盟犹豫了,他,究竟值不值得费心培养?
最后,联盟决定用最残忍的方法训练他——要不活活饿死,要不双手沾血。
不见血为此在死亡关头挣扎十余回,每每断气了,又被一点内力吊住心脉,内力用了,就上老蔘,总之就是要逼他杀生。
他过了七年生不如死的日子,终于克服弱点,且韧性极强。
他十五岁出道,接单三百二十一,历十年,未尝败绩。
不见血七尺有余,相貌刚毅,剑眉斜飞入鬓,整个人跟铁塔似的,有种高山仰止的气势。
这样的他却可以为了狙击目标,将自己藏在狗洞里三个月,啃干粮、喝露水,直到目标露出破绽,一击杀之。
今晚,不见血领着三十个杀手,又完成了一桩任务,摧毁了西北一霸“藏龙堡”。在此之前,没人相信杀手联盟干得过藏龙堡,因此藏龙堡主敢在雇请联盟杀人后,转手又将他们出卖,他吃定了杀手联盟。
杀手联盟为此损失了半数人手,但蛰伏三个月后,他们便把这笔债讨回来了。这都归功于不见血。
“听说大师兄这些日子就藏在藏龙堡里,每天暗杀三、五人,把藏龙堡搞得风声鹤唳又捉不到他,藏龙堡主差点发疯,我们今晚的行动才能如此顺利。”一个杀手小声地跟他身边的人说。
其实不见血在联盟里排行十三,不过他前头几位师兄姐都在累次任务中殒命,渐渐地,他变成老大。
另一个杀手道:“我怎么听说是大师兄勾上堡主夫人,里应外合,才能大破藏龙堡?”
“大师兄像是会勾引女人的人吗?”
不见血正好走过去,听见他们的对话,一个眼神投过去,几个满身血腥、杀人杀得双眼发红的杀手居然吓白了脸,不约而同倒退三步,离他远远的。
不见血动了动唇,本想告诉他们,他虽没有勾引堡主夫人,但还是懂得如何勾引女人的,所以他们说的都不对。
他其实是个性情温和的人,他喜欢聊天、逛街,喜欢晒太阳,可现在,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人人都怕他。
不见血的名声越响,越觉得寂寞,如果他的将来注定只有孤单,那漫漫人生该怎么过?
他试着走近一个杀手,但他才迈步,对方就吓得腿软倒地,他只得停下来,忍不住想,当年为了混一口饱饭,明知杀手联盟不是好地方,每次被丢却又回去的决定是不是错了?
他现在吃饱了、穿暖了,口袋里还有些钱,但他失去了与人相处的权利。
如果再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抛弃丰衣足食的生活,却有人相陪,他会怎么做?
“十三儿,我们已经把藏龙堡搜过一回,确定没有幸存者,接下来呢?”会喊不见血“十三儿”的只有将他捡回来、教他功夫的师父。师父曾是不见血心中永远无法攀越的大山,可如今,他对不见血毕恭毕敬。
然而,不见血却很怀念过往师父严格训练他的时光,至少,那时的师父不怕他,如今要找一个敢靠近他的人,好难。
“烧了吧!”不见血叹气。他不想再看到遍地的鲜红,不如让它彻底消失。
这真是矫情,他不想见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