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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得这么白了,再不懂,也实在过不去。但游利华善意的提醒警告,徐爱潘只觉得好笑。
她咽口水,咕噜咽了下去。说:“你是怕我抢人家的丈夫,破坏人家的家庭,还是担心我胡里胡涂被甜言蜜语给骗了?”
“都有。”游利华老实招认。她苦口婆心兼加未雨绸缪就是不希望这两种情形发生,这都不是她所乐意见的。
徐爱潘轻声笑出来。杞人忧天就是像游利华这样。不管是“被骗”或“被抢”都轮不到她操心,她却担心得这么起劲。
“你放心,小游。我对李云许没兴趣。”
话才说完,呼应她似的,门铃就响了。
花就来了。
一大簇的红玫瑰,系一条黄金色缎带。
游利华应的门。把大簇的玫瑰和一张烫了金边的卡片一股脑堆塞在徐爱潘面前。
“哪,给你的。”口气有点不好,像在跟谁生气。
玫瑰有刺,一大簇的,游利华动作又粗鲁,不小心徐爱潘的手便给刺到。她瞄了卡片一眼。实在,演电视也没有那么巧,她们才在背后谈他,他的花就到了。
红配金。亏他那么配色,俗气得要命。
浪漫的背后这么俗不可耐。
幸亏她跟他没关系。要不然,这关系也跟成千上万肥皂剧似的“关系”一样地陈腔滥调,一开头、本质上就这么俗不可耐。
然后电话就响了。
“找你的。”游利华把电话丢给她,声音和动作都带点火气。
李云许一定算好了时间,不早不迟刚好打来得恰到好处。戏剧式的巧合性。像小说电影里的偶然,经过算计的。
“收到了吗?”李云许开口就问。
“什么?”徐爱潘佯装不懂。
“花。玫瑰。我请花店准备两点送到。现在已经两点过五分。”
果然。他都算得好好的。
“收到了。一大簇的。”
“你不喜欢?”她的口气一点都不兴奋。他忍不住问上一问。
“还好。”
“那就是不好。”她应该喜欢玫瑰的才对。他应该不会估计错的。“你不喜欢玫瑰?还是不喜欢红色的?”
“我不怎么喜欢花。”徐爱潘对空气欠欠身,说得几分客气抱歉。
女人都爱钻石和鲜花。所以他听得出推辞。笑说:“有一种你一定会喜欢。”
她小说里写来写去全都是玫瑰。圣修伯里B612行星上的那朵玫瑰;传说中存在过的蓝色玫瑰;甚至虚幻的漫画主角彼此心灵联系的紫玫瑰。
骗不过他的。
“我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花的。”她没说谎。只除了一种。
就像天涯处处是芳草,她只看进去了一个沈冬青。
但她不会承认,不会对人说去。
沈冬青曾说过一句抽象的话。说她像玫瑰。蓝色的玫瑰。
那是无解的公案。她记忆中跟沈冬青有关的,都是无解的公案。
“不喜欢就丢掉没关系。”李云许笑得十分轻松。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一层层的来,总有她喜欢的。
好好的鲜怒的大把花簇要她丢掉,她还怕天谴。她把电话丢回给游利华,指指花簇说:“怎么办?”
她指要拿这花怎么办。游利华自行解释说:“现在送花,再来就是请你喝咖啡吃饭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对你有兴趣,不过,你自己要聪明一点,他已经结婚了,千万别跟他牵扯不清,划不来。”
“是,小姐。”徐爱潘勾勾嘴角,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经心不会在意,她觉得游利华杞人忧天,自己找事情替她烦恼。“这个怎么办?”她再次指指花簇。
那么一大把,都数不清有多少朵,金色缎带层层缠绕,叶子又繁密,枝茎与枝茎间的空隙塞得满满,完全不留白,想透口气都觉得困难。
“花是送你的,你自己看著办。”
徐爱潘伸手碰碰花簇。数大就是美。诗人说的。那样一大簇花,要双手去抱,实在是惊心动魄。
“唉!麻烦。”她忍不住摇头。
好像怎么做都不是,不知拿它怎么办。
虽然胡英英自己说她开一家店卖咖啡简餐,直到上了门,徐爱潘还是半信半疑,很不容易把在柜台后煮制咖啡的胡英英与她记忆印象中鲜丽野气的少女胡英英连在一块。胡英英的长相没变,气质也没改变多少,一切印象早在她脑海里定了型,这突然冒出的新形象委实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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