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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儿媳妇。
县爷立即派衙差去把被告带到公堂。
被告带到,简旭一看,年纪轻轻,也就是二十挂零,衣着朴素,面庞老实,见了老爷翩翩而拜。
县爷喝道:“堂下可是何氏?”
女子又拜:“正是民妇。”
县爷又道:“现在你婆婆状告与你,说你夫婿尸骨未寒,你却要改嫁他人。”
何氏道:“我夫君故去已过一年,如何说是尸骨未寒。”
老妇崔氏在一边吼道:“当初你说要为我儿守节三年,如今刚过一年而已,你就要改嫁,这件事有诸位邻里可以作证。”
围观的那些家庭妇女叽叽喳喳的议论的议论,批评的批评,撇嘴的撇嘴,显然是对何氏的作为一致反对。
何氏看来是个不善言谈之人,被老妇一问,立即闭口不言。
老妇就咄咄逼人,历数儿媳妇的不是,无非是刚刚那套,他们老夫妻无人侍奉,小叔子年纪尚小,等等。
何氏也不敢大声说话,悄声辩解道:“公婆也刚五旬,叔叔却已十八,如何是不孝不仁不义。”
老妇不依,也很健谈,历数古代的贞洁烈女,满口仁义道德,把个儿媳何氏批得是体无完肤。
简旭看那何氏泪眼汪汪,紧咬着嘴唇,也不敢反驳,似有隐情,却又难以启齿,被婆婆的一顿骂,开始啼哭。
县爷被老妇说动,而他本身就是个正人君子之类,饱读孔孟之著,对有违祖宗礼法,僭越道德礼教的人是深恶痛绝,既然何氏你当初说要为丈夫守节三年,如今翻云覆雨,实在是可恶,他对何氏申斥一番,就要下判词,简旭情急,突然走出围观的人群,喊了声:“等等”
县爷和众人都一愣,看向简旭,衙差过来就推,简旭立定,衙差费了好大的气力,却推他不动,又举起棍棒,喝骂道:“大胆刁民,敢来公堂之上闹事。”
简旭道:“在下并非闹事,我只是有几句话要对县爷讲。”
知县看看简旭,昂首挺立,器宇不凡,非一般刁民之态,于是喝退衙差,对简旭道:“你是何人?有何事要对本官讲?”
简旭道:“我不是何人,我讲的话也不给何人听,素闻县爷公正廉明,就来凑个热闹,听了一堂,感触颇深,某有一言,但事关机密,需借老爷的墨宝一用,单请老爷一个人过目。”他虽然心里想骂县爷,嘴上却不敢说,若直接就说你审的什么狗屁案子,偏听偏信,不求甚解,草草了结,那县爷的官面何存,一怒之下,还不立马就判了,这是简旭怕的,所以得迂回一些,看这县爷不似一般的糊涂脑袋,应该能点醒他,不然,说再多恐怕也没用。
县爷又打量他一番,见他说话不卑不亢,态度自若,绝非凡人,就给他个机会,看看他有何话说,便对身边的类似师爷的官吏点点头,官吏立即去取了笔墨给简旭。
虽然何氏言语不多,但简旭看出,她的公公婆婆都很年轻,小叔子却已长大,丈夫也死了一年有余,感情不代表生活,死去的人走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怎能不允许改嫁呢,这是沉重的封建思想对妇女的禁锢,所以,他要帮这个何氏。
简旭想起一个故事,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
他提笔,一挥而就,把原来的诉状做了修改:“青春年华,孤夜织麻,翁偷窥,叔油滑,满城飞闲话,当嫁不当嫁?”更加的直白,把事情的程度说的更加的严重。
写罢,递与小吏,小吏接了呈给县爷。
县爷看了一遍,吸口气,思索一番,再看看简旭,点点头,然后大笔一挥:准嫁
第三十章计诱
第三十章计诱
简旭几个字,让案情峰回路转,他正是利用了县爷对孔孟之道的尊崇。(这何氏年纪轻轻,也非丑陋不堪,家里有个正值壮年的公公,另有个正值青年的小叔子,人说寡妇门前是非多,看何氏门里的是非也不会少,不是有扒灰这一说吗,想这县爷不会不懂,你若是不同意何氏改嫁,那才是对孔孟之道的亵渎。
他所料不差,县爷最初对何氏是气氛非常的,认为她不守妇道,丈夫虽不是新死,也不过年余,竟然急着改嫁,所以要判她有罪。可是简旭一行字,让县爷思想来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明白何氏正因为恪守妇道,为逃避闲话才想改嫁,所以判了准嫁。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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