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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郎君,老奴就送到此处了。”
车夫笑的和蔼。
少年扬唇而笑,略微拱拱手道:“多谢吴叟送我回家。”
马车中一个青衫下仆,身长八尺,生的宽脸厚唇,一副粗犷之相,二十上下的年纪,先少年一步下了马车,一边挑着帘一边笑道:“这便是郎君府上?”
少年轻快的跳下马车,负手立在大门前,笑着道:“一路打听来,城中竟然人人皆知我杨府。”
车夫一扬马鞭,马车压过青石板路,发出沉声,悠然远去。
少年目送马车远去,大步走进敞开的大门。
:“阿姐!”
:“静默!祺研!”
:“我回来了!”
杨府中的下仆正里外忙碌着,为明日的婚礼做最后的准备,突见一肤色略黑,面容秀雅的少年郎身后跟着一个粗犷的大汉。他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
静默双眼一瞪,简直无法置信。
:“小郎!”
随着静墨这一声喊,众人纷纷围了上去。
祺砚笑意盈盈的打量着杨秀,竟没忍住,笑了出来:“小郎,你这是怎地了?简直黑如炭头?”
其实,杨秀的皮肤是发亮的小麦色,看起来很是健美,然而在时下,人人追求病瘦柔美之貌,且不说女郎,便是郎君们,也恨不能再白一些,傅粉出门是寻常之事,两相比较之下,可不就显得他黑了?
杨秀略有些害羞,笑着道:“长年日晒,不黑才怪。”他拉过身边的汉子:“这是我的下仆,名叫重逢,曾是个剑客。”
众人纷纷点头,算是见过礼了。
静墨瞪了祺研一眼,拉过杨秀,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在确认杨秀除了晒黑了一身皮肤再无所失,终于放下心来,她笑着道:“非得像那些个贵族郎君面容傅粉,身姿柔弱进出若无人扶持几乎无法行路才好么?我看,我家小郎身姿清隽,容貌秀雅,比那些郎君俊美得多。”
王叟挤进众仆之前,端详着杨秀,笑着道:“小郎长高了!”他用手比划着自己的肩膀道:“小郎走时才到叟肩膀处,现下都过了叟的耳朵。”
他们说话之间,已经将重逢挤出了人群,可怜重逢八尺高的壮汉,竟被一群老弱妇孺挤到一边。
重逢有些尴尬,看向被人群围住的杨秀,他却笑了起来,还是他家郎君比较可怜。
祺砚笑着道:“小郎长大了,连声音也隐隐有了少年之音。”
杨秀朗声一笑,双手负手而立,用清越中带着些许变声期少年特有的沙哑:“我阿姐在何处?”说着话,他微微抬眼,朝屋里看去。
心里料想杨毓该是不在家的否则这么大动静,早就该出来了。他有些狐疑的看着众仆人面色各异,不对,若是寻常出门,定会带着静墨或是祺砚的,万不该一人独行啊。
静墨瞧着王叟脸上正酝酿着怒气,生怕他说出什么过激之言,忙对众人道:“大伙快去忙吧,祺砚同我去给小郎和重逢安顿下来。”
杨毓不在家,静墨等同杨府的大管家,一听她这话,众人也不便多嘴,只得转身去忙自己的。
祺研看着杨秀两手空空,有些诧异道:“小郎竟无行装?”
杨秀扬起唇,温润一笑:“没有。”说着,他眸光看向重逢,重逢憨笑一声,将身后的包袱递给祺砚。
祺砚面色一红,羞道:“你给我作甚,这府中钱财都是静墨姐姐管着的。”说着猫到静墨身后。
一个八尺壮汉脸上偏偏笑的憨厚,无论谁看了都会觉得有些诡异的。
静墨露齿而笑。
缓缓地自愣在那儿,呆呆的看着祺砚的重逢手中接过包袱。
静墨只觉得这包袱眼熟,接过细看才发现,这是当日杨秀要离家,杨毓给他准备的包袱,她大惊之下打开一看。
里面赫然是满满当当的金叶子。
:“小郎你。”
杨秀摆摆手道:“这一年来倒是赚了些银钱。”他又将一方印章递给静墨道:“这是我在通宝钱庄的凭证,柜上能有个几百两金子。”
相较于静墨与祺研的惊讶,杨秀却毫不在意,他兀自往庭院里走,突然想起些什么,脚步猛然停住,对静默二人道:“阿姐最是厌恶金银之物,家中需要支出银两你们只管去取,不必告知阿姐。这一个家,她不爱财,我亦不爱财,日子岂不越过越穷?破衣烂衫,衣食不济还怎么风雅的起来?”
听着杨秀头头是道的说话,他分明还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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