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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口香肉也忘了嚼,做贼披逮的窘困让他一时难以自处。
那糟老头已露出邪恶般挑弄怪笑,嘴巴一张,两颗大门牙不见,瞧来甚是滑稽,声音有些漏风而带酒味:“好小子,偷吃腥偷到厨房来了?”
“我……只是捡他们不要的而已……”毛盾尴尬回答。
“这么好吃的肉会有人不要?”
“对啊,否则怎会挂在竹竿上任由火烤熏?”
“有道理,可是竟然有人把这么可口的香肉丢掉?实在让人猜不透……”
“其实……也不用太伤脑筋,你看我也可以不要,给你如何?
毛盾反正吃饱了,手中还有鸭头及脖子,干脆送给老头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担。
老头果然禁不起诱惑,立即伸手枪过鸭头,放入嘴巴,配一坛不知什么酒猛啃起来。
毛盾直皱眉头,这老头少了大门牙还那么厉害,竟然连鸭头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还有没有?”啃光的老头仍一副馋样。
“就剩我吃过的骨头了……”
“没大没小!”老头白蹬一眼:“你不是说厨房有很多没人要的?再去给老夫拿两只过来。”
“这……”
“犹豫什么?”糟老头故意提高声音,大有喊抓贼之势。
毛盾瞧他连骨头都吃光了,想来个同流合污罪名都说不着,一时紧张连连叫好:“小声点,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来一群野狗,到时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没办法,只好再潜回厨房,又偷了两只烤鸭回来、那糟老头一时心花怒放,频频点头:“有你的,老头我混在此处一阵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过烤鸭,又推出酒坛:“来,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陈年老酒。”
毛盾对酒似乎也有偏好,这全由于道士做久了,三两天总要开坛祭神,酒是祭上台,神没喝着,全落进了他和毛头肚子,久而久之也练得一个好酒量,更对美酒颇有心得。他接过手,刚喝了一口已啧啧叫奇:“陈年女儿红,不只二十年啦,还是刚从泥封倒出来的,香气未散呢!”
“内行,内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里的?”
“呃……呃……以前混店小二的,偶尔也……偷喝一点……
是那种客官不要的酒……“
“说的好,咱们是同行啊,我可是店小二之王,足足混了五十年,道行够不够?”
“够,够,太够了,足可当我师父的师父!”
糟老头笑的颇为得意,抢回酒坛又灌,又啃几口烤鸭,才又说道:“其实这酒也是人家不要的,把它埋在地下安葬,多可惜,老头我不忍美酒糟蹋,就把它挖出来,让它找个知己啊!”
原来这老头也是前来偷酒喝,如此一来毛盾心情为之笃定,不过他倒对老头有了好感——同好品酒的好感,随即说道:“挖个酒岂不大动干戈,你行吗?”
“怎么不行!老头我自有妙计!”糟老头颇为得意:“传授你一点秘招,挖酒是笨蛋行径我只要找支细如筷子的空竹管往地下一插然后这么一吸,什么美酒也都像泉水般冒出来,等抽光后,要加入二锅头,太白酒或让它空着都自由自在,最后再塞个饭粒封住泥口,神不知鬼不觉任谁也甭想找出毛病,二十年来从未失败,不像你……”
糟老头捉笑的可以。
毛盾不甘示弱:“我更简单了,手到肉来,要吃多少有多少,一切烦恼都没有。”
“烦恼才开始呢!”糟老头讪笑不已:“那串烤鸭正好一百只,现在少了三只,明天保准大大轰动,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让它保持一百只不动它的原因。”
“那……我……毛盾顿觉不妙,一时也想抢回老头手中那只尚未被啃的烤鸭。
糟老头一闪手,躲掉他的抢夺,呵呵笑道:“别急,少都少了,少一只跟三只都差不多,你急什么劲。”
“怎么办?”毛盾放弃抢夺:“通常厨房丢了肉都如何处理?”
“那得要看辈分了。在我来说,老前辈,谁也不放吭声,而像你这种小混混,最少要把你烤成烤鸭才能弥补损失。”
毛盾瞧着张开而扁平的四肢,不禁吞了一口口水,说道:“还好我没被披发现……”
“这更惨,要是找不出偷烤鸭的人,金武堂就混不下去了。
“总得有个法子可行吧?”毛盾瞧向糟老头,想请他以一位前辈之身份挡住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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