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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非”
常笑突然觉得受不了,全身一个激灵,像被人狠狠揍了一下,全世界都可以误解她,不懂她,可是他是余非啊,是和她相识这么多年的余非啊,是说着在等她,要她相信他的余非啊!
眼泪模糊了所有的景象,她在手机这边无声的掉着眼泪,手紧紧地抓着电话,像抓着救命稻草
“那是不是,在我‘摆平’我妈之前,不要再来找你?”余非语调淡淡的,然而在她听来,却没由来的宛如寒冬里冷冽的风,刮得她心痛。
眼泪,不受控制的泛滥成灾。
“是不是?”
余非的话再一次击在她心上。
季晓桐一言不发的夺过她的手机,按下结束键,然后把桌子上的冰激凌往她面前一推,干净利落的说:“吃!”
常笑泪眼婆娑的看着如今握在季晓桐手里的手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挂断了
她下意识舀了一勺送进口里,或许和着眼泪的味道,有些些苦涩——可是,他没有再打过来
她吃了两口,把冰激凌又往他那边推了一下,吸了吸鼻子擦了擦眼泪,默默挤出两个字,“谢谢。”
然后她捂着抽搐的胃部,看着他,“可不可以,陪我看电影?”
呜她现在好想看恐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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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冷战
认识季晓桐的人都知道,他其实是个粗神经的家伙。
粗神经的人有个好处,他们认准一件事,就会比别人更容易集中精力去干这件事。因而加上遗传自他父母的智商和运动细胞,所以季晓桐的学习和体育成绩一直都不赖。尤其他还有张在基因作用下出众的俊脸,于是这种种的出类拔萃,轻易成就了他作为各阶段风云人物的光辉形象。
于是乎,打从他懂事开始,经常会成为女生的讨论重点,有时会莫名其妙沦为争风吃醋的中心,偶尔还会被无端贴上狠心肠,没良心这类标签。因而这又要谈到粗神经的第二个好处,那就是种种议论,他都不会放在心上,由得别人去说。
同样的,他也体会不到什么女生玲珑透明的玻璃心啊,敏感细腻的羞怯情怀什么的,拒绝别人表白的时候,通常直截了当、干脆利落,没什么顾及情面一说,所以他慢慢就成为别人眼中眼界奇高,要求极挑的超难攻陷对象。
随便翻翻学校论坛上关于他对女朋友的要求的传闻,所列之项几乎到了苛刻的境界。
但显然,他所谓的洒脱,所谓的苛刻,都在遇到常笑这个神经更粗的家伙时,宣告结束。天知道为什么,他居然会开始习惯性的想起她。
理智告诉他要彻底摆脱这种心理上的劣势,可是他就是没办法去拒绝这个明明粗神经吧,但面对爱情却敏感得一塌糊涂,还长得不太像女人的女人。刚才见她伤心,竟还会有种想抹掉她眼泪的冲动。
所以,季晓桐觉得自己八成是疯了。
他叹了口气,带着不知怎么产生的认命的感觉,在烈日下陪着她由地铁转公车,然后风尘仆仆的站在电影院前面,本想说随便看个什么片子当做休息就算了,结果她居然皱着眉头,没头没脑的又说要离开。
那天下午,他像个傻瓜一样,陪着她四处转悠,再然后,他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没办法拜托这个叫做常笑的男人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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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笑自幼就是个逞强的人,回学校,恢复晨跑,认真上课,独自去图书馆自习,然后一个人吃饭,再一个人写着她的小说。
虽然还是会有些小难过,虽然还是会不自觉的翻翻手机,虽然还在等着谁的电话,但这些都不应该影响她,她必须学会坚强。
后来突如其来的一场秋雨,肆虐了整个城市。整个天空都是湿漉漉的,仿佛前些日子的回暖像一场梦。
常笑并不觉得意外,毕竟已进入了十一月,北方的某些城市,甚至已经提前进入了冬天。所以偷赚的这些晴天,她觉得很满足。
终于秋天。
常笑心血来潮,便一个人把宿舍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再一瞥一柜子短袖T恤似乎不再能派上用场,于是非常贤良淑德的把一件一件按颜色归类,再照标准折叠方法折好,熟稔地堆放进储物箱内。
“喂!”容兰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分心瞄了瞄电脑屏幕上播放的美剧,然后指示道,“常姑娘,待会帮我的也弄一下。”
“哦。”
“还有我的,谢谢!”倩倩从电话里抬起头来,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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