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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死。”
“是是……”知府大人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再冲着还在愣神的差役们说,“快,起轿!”
我还保持着原姿势,想去看看刚才那个阴冷女声的主人是谁,好吧,就是那株可怜大树的旁边?我看见一个一身白色的年轻女人,正骑上马,然后不远不近地朝这边看了一眼——拥有那样威慑力的人,一定就是她了吧。
“娘。”兔子说话了,我以为他还处于遭受打击的定格状态呢。
兔子转过身来看着我,表情比即将被非礼的时候严肃多了:
“不要悄悄拿我的袖子擦鼻涕。”
第十八节:不要试图去告诉,显而易见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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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在一间小客栈,天色已黑,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准确时间,又没有手表我的手机也为了节约电力而一直关机,这小客栈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也没有谁来打更,桌子上有一根燃烧中的粗壮蜡烛,兔子蹲在我的身边正在勤勉好学地看着我——
洗衣服。
在我已活的人生之中,洗衣服我都是依靠洗衣机,当然,我还没有废柴到没有洗衣机就连衣服都不会洗了,而兔子很明显就是从来没有看过现场版本的洗衣服,他表现出了很强烈的兴奋——他非说我用他的袖子来擦鼻涕了,纠缠着要让我洗。
我:“你的衣服都是别人帮你洗?”
他摇头。
我:“那你的衣服从来没洗过?”
他摇头。
我:“那你是怎么活过来的?”
他很理所当然:“穿一件扔一件吧。”
我叹一口气:“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烛光很昏暗,我本身就是一个近视眼,现在很不体贴的兔子非缠着我这么做,实在是想让我离失明再靠近一步。我本来以为这个时代还必须用棍棒来捶打衣服,我估计就我这初次洗衣的水平,也只有把衣服给打烂完的,就凭我的破坏之手,没什么不可能。客栈老板资助了我皂角,也就相当于肥皂了,我也顺便把自己穿越来的那身衣服给洗掉,夏天的衣服一直不洗实在是臭烘烘的。
在我大汗淋漓地搓完衣服过后,我的两手正好一直搓衣服的那团皮肤也变得通红了,我倒是不认为是我有多大力多认真地洗衣服,才导致这种情况,应该是我的自身的皮肤划痕症导致的,虽然这一次不是用指甲和钝物所划的,但也应该跟我本身皮肤的体制脱不了干系。
兔子很眼尖地发现了。他翻着我的手:“洗衣服都这么伤手的?”
我摇摇头,自嘲地抽回了手:“是我一身病。皮肤划痕症,慢性荨麻疹,血压也有点低。”这么一说我的身体还真是够娇弱的,对了,还外加我来这里之后才形成的晕厥体质。
“娘,你以后也穿一件扔一件吧,咱不洗衣服。”他的眼睛比烛火还要明亮。
我:“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他略微思考:“那我洗吧?”
虽然我也不想说“洗衣服是女人的事”这种重男轻女的话,也难得兔子有这份心意,但我也是还是不希望他这么做,虽然我知道他的下毒水平有多凄惨,但我的潜意识里也是这么知道的,兔子的手是用来做更正经的事的。
我很豪爽地一拍兔子的肩膀:“你要真有这份心意的话,就赶紧给娘找一儿媳妇来。”
兔子:“这一点我也没办法啊。”
也是。古代大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兔子看起来是个孤儿,认了我这个半吊子娘亲,我也没有门路去认识一些高官子女,来暗中撮合,使郎才女貌促成金玉良缘啊。要不去找个媒婆?
但是他现在得陪我云游四海,我也倒并不是非缺了兔子就不行,我只是初来乍到的,还是一个十足的路痴,没人带路我绝对径自就骑着马奔贼窝了,当然,或许会一不小心就做个压寨夫人,但是那也是电视剧情节,应该也轮不到我这里来。
所以目前,我也只有自私地把兔子留在身边了。
想到这里,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卑鄙,兔子也算是尽心尽力地对我,我也不应该对他这么自私,我再拍拍兔子的肩膀,语重心长:“儿子,你要是看上哪个姑娘家了,可别小少年害羞啊,人在你这个年纪,儿子都俩了。千万跟娘说,娘就是手段用尽也会帮你的。”
他欲言又止,莫不是已经看上哪位千金小姐,又觉得人是千金自己高攀不上,而处在踌躇游离的阶段?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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