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页)
到底播放了多少集了?
我很窘迫地看着兔子。
兔子一副自作聪明的样子:“按照常理来说,按照我一路下来观察过的你的异常激动的表情来说,按照你从来懒惰得从来不爱多管闲事来说,总之按照很多常理来说,她一定是你一个很重要的人。”
他骄傲地看着我,在等待我的褒奖。
“是是,你很聪明。”我无可奈何。
他故作严肃地点点头,接着说:“可是她是一名女性,当然如果是一名男性让你如此激动的话,也就只能是你的恋慕十年的对象,或者是青梅竹马的,某一天却突然不告而别的男人。当然,如果真的是一个男人可以让你热泪盈眶的话,我会很嫉妒,我会悄悄杀了他,这是我身为喜欢你的青涩男方的自觉。”
他很严肃。
“是是,你很有自觉。”我嘴角一咧,嘿嘿一个冷笑。
“而她,身为一个女性,却比你漂亮很多,我有理由相信,你们不是同父同母出生的,而根据她和你是不同姓的,我能够精确地推测出她是你同母异父的姐姐。”他继续他没意义的严肃。
我看着他那副没理由的严肃表情,看着他眉毛皱得老紧的样子,以及他的天然呆的论调,我哈哈大笑,然后笑嘻嘻地说:“她毕竟是自小学古筝出生的人啊,比我有气质得多嘛。”
“气质是什么东西?”他看着我很好学地看着我,“你也有‘气质’么。”
“一般来说,很有教养很大家闺秀,很多才多艺很讨人喜欢的,就是被称为有气质吧。”我绞尽脑汁地试图去回答这个问题,“我虽然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理应是可以陶冶情操的,不过我应该吧,是没有气质这种东西的。”
“我有身为男未婚女未嫁的羞涩男青年的自觉,”他拍拍我,一副安慰我的论调,“我是不会嫌弃没有气质的矜持女青年的。”
我又哈哈笑了:“是是,对你的大度我无以为报。羞涩男青年。”
“其实你可以回报我一条手绢的,最好绣了你的名字。”他说,看来他还是忘不掉他脑子里的,富家千金有为才子爱情模式。
他喋喋不休了:“虽然我很想你现在就送我手绢,嗯,最好是绣了名字的,这样会便于我来找到你向你提亲,不过身为青涩男方的我,应该是不能忍受别人在暗处,窥视我恋慕的一举一动的。”
哈?有人在暗处?跟踪?我眯着眼睛用着狐疑的眼神环视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明明是没有别人的,那么这样的行为果然应该归结为,跟踪吧?为什么要跟踪我们,因为看见了兔子的挥金如土才前来劫财?
兔子的腰间没有剑,他有些不耐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一副困倦的样子:“喂,我好不容易才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的。”
嗯,虽然我这样的夜猫子,根本也没有立场去提倡“早睡早起身体好”……
“王爷有请。”一个白衣女人忽的就站在了我们面前——果然,这才是正统的轻功吧,与会一手把我丢在地上,然后说我太重而飞不动的兔子模式轻功,有着本质的区别吧。我暗暗看了一眼兔子。
不过说起来,大半夜里,一个白衣女人飞檐走壁,跳来跳去,更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隔着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我认得出,那是那一次我们在官道上遇见过的,那个又是拳头又是匕首的冷冰冰女人,用着另类的气场镇得住西索式王爷的女人。我虽然不记得她那张脸,但古代文定律里一定有的,不管白衣服会有多难洗,也会执着地一件一件穿着不去介意的角色。
她是那个有特殊癖好的王爷的人,她为什么会来跟踪我们,她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们的,兔子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事情的?
“不去。”兔子拒绝得很干脆。
“王爷有请。”白衣女人的声音冷冰冰,她无视了兔子的拒绝。
“不去。”兔子再次拒绝得很干脆。
“王爷有请。”白衣女人锲而不舍。
“碧娘我们走吧。”兔子转身选择了直接无视白衣女人。
“……啊?嗯。”我回过神来,急急跟上兔子的步伐。
“王爷有请。”——
我能够感觉到一股寒气从我的脊柱里蹿出,我小心翼翼地别过头去看着兔子的脖颈之后,是一柄剑,白衣女人的声音仍然冷冰冰,仍然不咸不淡,她的剑很单薄,身为局外人的我也感受不到什么剑气,我所能够感受到的,只是被磨得发亮的剑在月光之下闪烁着的,刺着我眼睛的,发凉的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