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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身子,一路攀爬,在淤泥之中摸爬滚打出了一个黎明。一个虽然暗藏杀机,但望去至少很灿烂的黎明。一个对天之骄子来说理所当然,但对他这个命运的抗争者来说,足以令人宽慰的,黎明。
1996年6月26日,费城76人队在选秀大会上用状元签选中艾弗森,NBA总裁大卫·斯特恩亲自将费城的3号球衣交给他。
1996年秋天,艾弗森对媒体说:
“我知道媒体不会看好我。许多人不信赖我。但是,我能成为NBA的伟大球员。我正在努力,我必须证明给你们看。”
他并不想改换他的风格。他强调说,他会给斯塔克豪斯与科尔曼传球,但是,“我也不会放过任何得分机会。”他的理论很简洁:76人摘他,并不是为了找一个指挥官。既然76人正在重建,让其他球员来适应他的风格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切在费城76人的意料之中。球队依然没有像样的中锋,威瑟斯彭和德里克·科尔曼都是机动快速的内线,斯塔克豪斯也是开放场合的奔袭能手。因此,为一个高速控卫制造一个奔跑的集体,显然比较上算。在艾弗森之前,76人已经尝到了达纳·巴罗斯的甜头。反正,费城不想再回到布拉德利那拖沓缓慢的时代了。
艾弗森代表费城参加了夏季联赛。那里的竞争氛围与NCAA相似。年轻人跑动、失误、展示技艺,只攻不守。他如鱼入大海。在开放体系下,进攻是无数简化的一对一。在这方面,他从无敌手。最后一战,费城击败了此前七连胜的湖人。对面的领衔者是费城少年科比·布莱恩特。
确切地说,也许那才是他们——多年后领衔联盟最强外围攻击手的、费城的两个儿子——第一次交手。
6。 首战
1996年11月1日,费城中州球馆里卷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巨大毛线球。全场球迷都被惊到了。他们发现这个毛线球在场子里到处转悠,这里喊几嗓子,那里蹦两下,喝几口饮料后,又开始指挥拉拉队。这一天的比赛,是1996…97赛季费城76人的开幕战。全场球迷,包括那些身穿阿伦·艾弗森3号球衣的球迷,都满怀热望,希望看到点新东西。可是球赛还没开始,他们就已经被灌了满眼的五彩颜料。最后,这个毛线球发现了帕特·克罗斯,于是以一只狗熊发现蜂蜜的架势冲了过去,蒙头盖脸把他拥抱住了。
“帕特,可以给我儿子加点薪水吗?”这个毛线球咧开被抹到宝石红的嘴唇问。
安·艾弗森,终于被克罗斯劝到了她的座位上,脱掉奢华的皮草外套,露出了牛仔裤和3号球衣,外加背后“艾弗森妈妈”的字样。球迷们纷纷朝她鼓掌、伸大拇指致意,而她一派得意洋洋。她是这一个夜晚,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儿子买的皮草外套,儿子买的唇膏,儿子买的佩饰挂到全身珠光宝气。儿子马上就要打第一场职业比赛了。嘿,看到那边那个3号了吗?全场都穿着他的球衣!我的儿子!
而在场地中央,阿伦·艾弗森在热身。这个球馆多年以后是他的领地,但在这晚,他却要熟悉这个篮筐,习惯有两万人居高临下俯瞰他打球的感觉。对面是密尔沃基雄鹿,雷·阿伦身披34号看着他。
在他们各自的第一场职业比赛中,两个阿伦相遇了。
与艾弗森的第一场大学比赛——与阿肯色的大战——类似,比赛节奏飞快。费城球迷觉得他们身处一场缤纷的舞台剧中。来往过于繁密,华丽场景太过迅疾,目不暇接。他们刚来得及品味第二节斯塔克豪斯的空中接力背扣,艾弗森立刻接奉了一个传球假动作后的扣篮——更爽脆利落地一击,让人犹如大口喝下一杯冰果汁。
这是一场地道的狂奔之战。艾弗森在木地板上飞行。晃人、切入、分球、投中。科尔曼和斯塔克豪斯,和当初的乔治城队友一样,也没能完全赶上艾弗森的节奏,但科尔曼毕竟胜过哈林顿太多。在快节奏中,他找到了攻击篮筐的方法,全场轰下25分,上了12次罚球线。
雄鹿的后卫舍尔曼·道格拉斯完全跟不上艾弗森的速度,听任这个新秀在职业生涯第一场中得到了30分,19投12中,6次助攻。但他至少做对了一件事——和当初的阿肯色一样,以攻代守。全场他13投8中,22分8次助攻。在兵戈交往错杂之中,他并没有艾弗森出色,但他并不需要和艾弗森一对一。
只是,最后时刻,艾弗森还是不小心露出了真相:他终究是个新秀。比赛余三分钟,98比96领先,他的一次犯规给了对手两次罚球。他跑去裁判面前投诉,裁判懒得多费口舌,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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