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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纪已经接近二十心里感觉也越来越靠谱了。
两个小孩确确实实的让林平有了真实的存在感,不在是一个过客。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逗弄了一会,将两个小家伙折腾的额头出了细密的一层汗,林平才终于罢手,将两个小家伙交给奶妈照料,林平正准备上楼接着工作,这几天林平也不是光休息的,在等待海蝶公司做专辑的前期准备的时候林平也在思考着之后的工作,和很多由公司安排工作的艺人不一样,林平基本上工作都是由自己来做出选择的,接下来的工作毫无疑问的就是新专辑的筹备与发行,还有就是《神话》的上映和宣传工作,保守估计起码要持续到**月份,然后接下来就是《暮光之城之新月》的拍摄工作,其实这是在年初《暮色》上映票房狂收的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公司就已经和林平开始接触了,《暮色》的票房狂收,所有人都看得到,按照好莱坞一贯的政策来看,接下来续集,乃至续集的续集或者前传都是要出,但是现在的主动权都把握在林平手上。谁让林平是原作者呢。
双方要进行协商的地方很多,以至于协商了好几个月了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条条框框来约束。之前在《暮色》的时候,林平就照收了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百分之十五的分红,这一次起码也不能低了,但是林平又提出分成比例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这下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不乐意了,大哥啊,那不是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而是票房的百分之二十,按照这样的分成,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起码要将利润的三成五到四成交给林平。那怎么能答应,这个,要求实在太高了,即便是好莱坞一线大牌明星也不过是要求票房利润的一成到两成,你可好,一口咬掉四成,真是狮子大开口!
但是林平也觉得自己是理由充分,首先自己是《暮光之城》的原作者,那百分之二十中的百分之十五不是别的,是版权转让费,这一点在《暮色》中救已经得到了确认,不能说在票房大卖的情况下,第二部《新月》你降低这个比例吧,这个,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也是赞同的,虽然心疼,但是也没办法,谁让自己那时候犯傻,就答应了这个看上去占便宜,实际上却是傻得不行的条件呢,就这个,已经在业内传为笑柄了,原因无他。被一个小毛孩子给设计,这个智商堪忧啊!
那还有百分之五就是编剧已经身为男主角的分成,这个不为过吧,事实上在好莱坞,男主角分成这都很正常,多的可以多到两成,比如成龙啊,汤姆克鲁斯之类的都是这个价,林平直开出半成,实在是不多,林平在出演了《暮色》之后身价迅速上涨,与此同时人气也是迅速飙升到好莱坞一线红星的地步,就从人气来说已经不逊色于在好莱坞打拼多年的成龙了,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如果林平之后拿不出什么过硬的作品的话,估计很快就要被人遗忘,虽然林平出现在美国人面前的样子是那样的惊采绝艳,但是好莱坞这样的世界星工场,每年都有大批的新星崛起,也有新星陨落,要做到成龙老汤这样长红不衰可是非常困难的。
林平的说法,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当然也不能认同,演员要分红也就算了,毕竟一个影片票房的好坏,除了影片本身的好坏之外,导演和主演的号召力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你一个编剧来凑什么热闹啊,他们又不是不付钱给编剧,事实上除了付出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红给林平这个原作者当版权费之外,还要另外支付一笔不菲的编剧费用和两千万美元的片酬给林平当做酬劳,林平如果答应的话,也可以一举跨入两千万俱乐部,好莱坞一直有着这么一个片酬的划分标准,就男演员方面来说,主演一部电影可以有两千万美元的就可以说在好莱坞拥有超一流明星的号召力,多少演员都梦想着能够跨入这个门槛,而在中国,也就成龙大哥加入了这个两千万俱乐部,而现在毫无疑问的又要再多一个,那就是林平,具体理由还需要问吗?看看《暮色》的票房吧,史上第二高的票房足以直接把林平推到这个。位置上。
但是林平则是这么说的,那就是事情一码归一码,一件事情不能和另外一件事情混交到一起,前面他是作为作家的身份在和他们谈的,现在他是作为一个编剧和一个。演员的身份在和他们谈的,不能混为一谈,合起来看百分之二十是不少,但是分开来看,他作为一个两千万先生之要求百分五的票房分红高吗?当然不高!
虽然明知道林平是在狡辩,但是也双心慵。他说的话完全让人抓不到漏洞,于是这个,场面就后水。无论怎么说,林平就是不松口。现在着急的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并不是林平,这时候林平就觉得当时自己实在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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