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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班同学,甩了她大巴掌的那个。她正在用粉扑替自己补妆,她有很高明的化妆技巧,是靠几盒彩妆就能让自己麻雀变凤凰的那种女人。
其实她进GOHO时,是希望能够站到萤光幕前面当主持人、卖东西,没想到竟会成为窝在小小的业务部,每天在烈日下赶捷运、抢产品的小小业务员,这点让她感到不平。
至于以前三句不离口的强强——
害!后来,她从强强身上赚到几个Tiffany、几个LV,并在医院拿掉一个孩子后,得到一笔高额赏金,强强就对她说拜拜。那时,强强捧住她的脸说:“淓,我真的很爱你,但我给不起你要的安定,因为我有个飘泊的灵魂,我怎能让我挚爱的女人受苦?分手吧,我要你过得比我幸福。”
分手那天,她哭得淅沥哗啦,感动世界上竟有个男人这样爱她。
她想,当不成情人做朋友也不错,她眷恋强强的温柔。于是打电话给他,却发现他的手机换了号码,他的秘书说他生意做到西伯利亚,至少十年不会回家。她找到罩子,罩子看见她,眼睛瞠得比铜铃还大,呃呃几声后说:“你不知道强强为了照顾奶奶,自愿搬到加拿大?”
为此她还特地去翻地图,看看加拿大和西伯利亚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不然他怎么能一面做生意一面照顾奶奶。
但疑问尚未获得解答,她就在台北东区碰到了强强,他搂着一个大波浪长发美女,美女的衬衫上面打开两个扣子,隐约可以看见里面的Bra和半球丰满,那胸部吸引着他的视线,所以当她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半点都没有碰到旧情人的自觉,而且那美女的裙子又短又窄,勾引他的手掌往下滑动,他的手指轻轻撩起美女的裙缘,公然在马路上进行挑逗。
于是她明白向秧秧是对的,虽然八年前她给了她一巴掌,但向秧秧是对的。
不过向秧秧的运气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她家里发生事故,高三没念完就转到夜间部,当自己念大学时,她早已经进入GOHO购物台服务。
向秧秧从小妹一路做起,七年了,由于她的勤奋,表现积极亮眼,她慢慢爬上组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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