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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的吧?当时觉得多理所当然。别以为你追沈天凌追得苦,我也不轻松:拿书撞他,拿水泼他,假装不小心踩到他……”
“只是为了让他注意你?我看沈天凌才惨呢!”
李斯意一哂:“可不是么。反正就这样你追我赶了一个学期,我那点心气差不多被他磨没了。第二个学期一开学,我把他堵在储物柜那块。我对自己说,不成功便成仁,要是他还不开窍,我也决不再犯贱了。也活该我运气好。他居然就答应了。那天他很反常,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失魂落魄的样子:眉头锁得很紧,杵在那里跟木头般一动不动,我在那儿足足站了五分钟,他都没发现我!我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儿,后来才发现他是在看情书。你猜那是谁写的?”
顾望悠撇撇嘴:“难道是我?”
“我就说你聪明嘛,就是你的。当时我一下就反应过来了:这是封情书,顾望悠是我的情敌。我立刻抓住机会,向他大段大段表白爱慕之意。沈天凌很不耐烦,我才没说几句就被打断了。他就给我三个字‘就你吧’,简直跟开恩似的。”
就像少了关键部分的拼图,真相呼之欲出,偏偏不得要领。
难道是自己成全了他们俩?顾望悠想想都觉得讽刺:“我属洪水猛兽还是怎么了,还是我信上有炭疽热?”
“我怎么知道?难说你和他就是现代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呢?”
“怎么可能?哪对罗密欧朱丽叶是青梅竹马?”
李斯意沉吟:“……确实没有。顾望悠,你当初一定很恨我吧?其实我的日子也不好过。还记得么,沈天凌那个混蛋,约会的时候总不忘叫上你,连吃饭的口味对你也是绝对的迁就——你爱吃辣,我们就天天吃川菜,一直吃到我被扛进医院。就算这样,他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等我出院,该怎么吃还怎么吃。”
李斯意云淡风轻的一句话,难得的勾起了顾望悠的歉疚。她垂垂头:“我是真的不知道……对不起。”
“就这三个字最不值钱,你自己收起来罢。”李斯意敛眸,眼里隐隐有泪光,“后来我和他一起出国,以为总算能摆脱你了。哪知你还真是阴魂不散。那天他烂醉如泥,大概又在你那边受了刺激吧。别否认,除了你谁都刺激不到他,因为他就没把你之外的人放在眼里。然后,我们发生了关系。在一起七年,他连我的小指都没碰过,我以为我总算熬出头,哪知他进入我的时候,喊得是你的名字。是不是很讽刺?”
心理和生理的双重痛意,让那个本该火热的夜晚冰冷彻骨。李斯意浅笑:“那天之后,我对你的恨意简直有些变态了。他生日那次,我请你到美国,无非是为了欣赏你痛苦的样子。我真是自不量力,和你炫耀什么他送我的玉镯,和田产区最好的一块,比你手上戴着的那个好多了,还说我在沈天凌心中独一无二,你嫉妒都没有用——自取其辱大概说得就是我了,那天的事儿你不会不记得吧?”
顾望悠当然记得。李斯意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彻底激怒了她。她活了那么多年,感情贫民,物质国王,拥有的东西几乎是圈子里最好的。她怎么可能容忍李斯意的上蹿下跳?于是乎,她冲到沈天凌面前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镯甩给他,既然李斯意是她的独一无二,那她绝不来犯这个二。
沈天凌闻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他招手示意李斯意过来,然后剥下她的手镯,很是无谓的勾在手里。然后手轻轻一松,纯白无暇的玉镯就这样碎在坚硬的地面上,脆脆的一声响。
沈天凌的黑眸眯起,在明艳的灯光下闪过冷粼粼的光。他抽过顾望悠的手,把她的镯子套了回去,不容置喙的宣布:“现在,它就是最好的。”
“我不知道沈天凌对我下了什么蛊,就那样了,我还是死皮赖脸的呆在他身边——现在回想起来,我大概是舍不得他带给我的生活:奢华,耀眼,无所不能。那件事之后,他一度对我很好,甚至允诺要娶我。之后我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绕着曼哈顿开车,一家珠宝店一家珠宝店的逛过去,最后买了个方方正正十二克拉的戒指,被他笑是披着暴发户皮的暴发户。”李斯意感慨的摊开五指,上面任何多余的装饰都没有。
“但你们已经分手了。”顾望悠小心翼翼的提醒道,“你把他给甩了?”
“怎么可能?我早想通了,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回应的。沈天凌多金英俊高大聪明,在与你无关的任何场合都乐于给我面子,比那些四五十岁的秃顶老头好太多,我怎么敢甩了他?如果我说,我也不知道原因,你会不会信我?”李斯意欠身起来,转身又看向窗外,高挑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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