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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他了。
在我昏迷的时候,小姐又用自己的功力为我守护心脉,把遏血咒对于心脉的伤害暂时克制住了。伤害无处发泄,都显示到了我的皮肤上,我如今脸上身上布满了血蛇般的伤疤,薄纱也无法遮挡住这丑不堪言的肌肤。连小姐也不愿意看到我,拿出一块很厚的布,让我把自己遮起来。
“回去了,尘自然有办法破解齐的遏血咒,他是个处处留一手的人,你们没人斗得过他。”小姐看着我把自己严严实实扎起来,“所以,在这半年里你给我听话一点。你乖乖配合,我就不动那个霍去病。”
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
我现在把主人得罪成这样,回去了也会被你们活拆了的。不过,算她走运,本人没有自杀的忧郁倾向。
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缺乏真气的身体软得像棉花,反正也不是第一有这种落差的感觉了,当初跟小姐交换身体的时候,落差感比现在还大,不是也适应了吗?
我拉起缰绳,跟在小姐骑的咪咪后面又开始了新一天的路程。
我们穿梭在大汉朝的中土大地上,平均半个月挖一座大坟,小姐每天晚上看着星空,在地上,天干地支的点点画画计算着什么。我则悠闲地帮她煮点吃的,洗洗衣服什么的。她不大吃东西,我烧好了就自己享用。她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是我每天要干的事情。
我现在跟一个女佣没什么两样了,等到回到现代,我可以去做一个家政服务员。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在小溪边过夜,在农人家过夜,小姐所到之处总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想想也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带着一个蒙脸的怪里怪气的女佣,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汉代的时候,大约治安很不好,经常有人来骚扰我们,小姐抬一抬手指就把他们给收拾了。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是不断地在寻找那个扭转时空的古墓。别说我没什么感觉,就算有感觉我也不一定愿意说出来。时间长了,我倒觉得这样挺自在,让小姐皱着眉头思考爱因斯坦相对论去,我看看周围的香花绿草,好好享受我的太平人生。
多多和咪咪一天天不对劲了。
春日浓丽,它们开始发情。多多经常追赶咪咪,如果在野马群里它一定有很多选择,现在只能选择咪咪,咪咪本来就是一匹心机灵敏的母马,志得意满地卖弄着它欲擒故纵的恋爱伎俩。这就导致了多多追得很苦。看着它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我常常在边上替多多加油。
“追上啦!”我拍起巴掌来,多多与咪咪在青山碧水间交颈缠绵,鬃飞鬣合。这样子很快就可以有马宝宝看了。我还不知道马怀马崽要多长时间,得找个熟悉马性的问一问,我可以给咪咪准备点东西。我看到一个村民,就兴致勃勃地追了过去:“请教这位大爷,您会养马吗?”
我蒙头蒙脸的样子大约让他看着很不爽,他不理睬我。
“老大爷,我的马在谈恋爱,很快就要有马宝宝了,我想算算时间。”我跟在他后面一溜小跑。
他停住脚:“马?你还有马?”
有马很特别吗?我点头,颇为自豪:“很好的马。”
“那就收好一点,现在朝廷又在强行征马。”他深叹一口气,“打匈奴,打匈奴,哪里有人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
看着他一脸郁气的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也是两匹野马群里的马,它们应该自己可以搞定的吧?我回到了小姐那边。小姐看着我颠颠跑跑的样子,哼一声道:“你倒是很能找乐子?”
不要跟我烦,我忙着呢!
我假装没有听见,跑到草地上,采了很大很大的一捧野花:蓝色的菖蒲,粉红的野蔷薇,紫色的鸢尾,还有黄色的油麦花。我坐在花堆里,编了一个枝花茂盛的花环,来到咪咪面前,套在它的马耳朵上。后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洁白的马头上,五彩缤纷的花朵在上面盛开出了满头的欣喜,咪咪的眼睛如同琥珀般晶亮动人。
它真漂亮。
我看个不够,退后几步继续欣赏着。
咪咪却很不乐意,一阵摇动将我精心编制的花环从头上摇了下来,我还来不及抢救,它就走上一步,一口一口把花草咀嚼入喉。我施救不迭,从马嘴下拿起那个残缺的花环,鲜花已经碎瓣凋落了。艳蓝的菖蒲断了茎,鸢尾失去了绚烂的姿彩,连生命力旺盛的油麦花也不再星光般地闪烁。
“真是的!”我生气地捶了咪咪一拳,连新娘也不会做,枉费了我一番苦心。多多正埋着头吃草,还没有看到它新娘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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