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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巴黎寄来了这件皮茄克。我穿上它,又配上条阿玛尼的无褶西裤,真想叫别人看上一眼。那个时候,我也许挺光彩夺目的,一直维持着比现在苗条得多的体形。
记得那是去年的秋天,我和女友们去了巴黎,没有任何公事烦扰,自由自在,又正赶上我的一部作品成了畅销书——这是自己久违了的事,每打一次电话询问,都碰上增加印数的消息,我就把那本书的稿费大把大把地花掉,尽情地享受着购物的乐趣。
名牌提包“巴锦”,我竟然买了两个。回想起来,我和埃尔梅斯的手提包从十年以前就已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就是在巴黎的本店买的凯利手袋①,不过买后马上后悔不已。
那时我还年轻,不懂得打扮的技巧,埃尔梅斯的凯利手提包根本就不适合我。再加上那个提包使用起来极不方便,买电车票或付的士费时,每次都得先解开外面皮带的扣子。我立刻恍然大悟:
“哦,使用这种皮包的女人,得乘坐由仆人驾驶的汽车啊……坐电车的女人怎么配用这种东西!”
因此,好长一段时间我弃之不用。年华逝水,年岁渐增,最近这三四年来我才再度带着它出门购物。
《安安》的读者不太喜欢高级名牌货,但对埃尔梅斯的手提包却似乎情有独钟。在《安安》推出的《几时拥有梦中的手袋》这一特辑中,有好些人回答想拥有四十五万日元一个的凯利包,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
然而,我忍不住要说,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背着价值四十五万日元的皮包,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她父母是大款吗?如果不是大款,就只能让人猜测情人阿叔给她买的。
浏览最近的杂志,看到文章说一般的年轻OL渴望一个凯利手袋,渴望到贷款买下的程度。对此,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如果豁出去四十五万日元,那可以买八个普拉达的手袋,这样做不更好吗?
而且,要让我说的话,埃尔梅斯的手袋决非“硬着头皮购买”、“小心谨慎使用”的物件,倒不如说是个可供胡乱使用随意摔打的东西。
几年前,我在西班牙买了个黑色凯利手袋。在日本买化妆品的时候,我把手袋随手放在了柜台上。年轻的女售货员看到它,艳羡地说:
“用了好几年了吧?”
其实,我用了还不到一年时间。每天都无所顾忌地使用,随手往那边的地板上一丢,结果弄得它一副破旧不堪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正因为如此使用,才发掘了凯利手袋的野性美。
在《派对·时尚》的插页上常常看到,身着华丽礼服的女孩儿们手里拎着凯利手袋和傻大的巴锦,那种装扮总叫人心里犯嘀咕……我在正式的场合,大都带着在苏黎世买的正式的布包。包虽只花了七千日元,但和价钱没什么关系,比拎那种大得令人胆战心惊的埃尔梅斯手袋可要强多了。
最近,我终于明白了带埃尔梅斯手袋的秘诀,那就是:
“虽说是埃尔梅斯的名牌,但绝对不能像那个高傲的、又大又名贵的包似的,露出洋洋自得的颜色。”
不过,虽然懂得了这个秘诀,可我也渐渐地感到肘部承受巴锦的重量压迫。因此,我还是喜欢使用普拉达的轻巧手袋。年纪大了以后,带着它最合适。现在囊中虽有足以购置那高贵皮包的钞票,只是这个时候承受巴锦的体力正在逐渐失去。人世之中,真不能事事如意啊。
回眸我这几年(下)13 保持点儿自尊
13 保持点儿自尊
说起来话题有点儿陈旧了。“SMAP×SMAP”演唱组与松田圣子联袂演出的一个节目,在我们观众中间造成了轰动。
我们都亲眼见到圣子把手悠然地放在木村的膝盖上。
“她甚至吻了他,脸皮厚也得有个尺度,绝对不能容忍!”
前几天一起去听圣子演唱会的女友也忿忿不平地说。次日,去任何地方都离不开这个话题。提起圣子,有人说她老得厉害,有人说她依然故我。要我说,她只不过额头上平添了几许沧桑之感吧。
尽管如此,我觉得她真的好努力。在年长女人如何对待比自己年轻的潇洒男孩儿问题上,她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榜样。
首先她从发型、时装上斟酌了又斟酌。若打扮成可爱的女孩儿模样,会受到女性杂志的非难,而且也无法与活蹦乱跳的年轻女孩儿相比。因此,她才这样定下了自己的装束:身穿成熟的礼服,头发松松地编成三股,借以显示不忘少女般的活泼。而且打扮时,她还不忘记把胸部敞开得相当低,要问原因,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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