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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看到他背影,我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不用照镜子我都猜到自己走路像个企鹅般难看;即便眼前这个背影用许宁宁的话来说,高大威猛,精壮结实;另外一身白色休闲服很适合拍杂志广告,但绝不会让我因此忘记这厮昨晚是如何虐待我的脚的,那力气,那态度,居然眼也没眨一下,这口气实在难消!
“喂!”我狠狠拍一掌他肩膀,注意到他看我的神色略显错愕,不由得狐疑地盯着他:“虞仲之,你不上班鬼鬼祟祟窝在这干嘛呢?”
“这是我家。”
他直接越过我,走向电磁炉摆弄吱吱作响的锅子,霎时香味四溢,我吞了吞口水,单脚一跳一跳的跟过去伸头看,橙黄的一大锅泥巴一样的东西。
我眯起眼审视良久,用我出色的脑袋分析出:它是一锅粥,一锅味道很香,卖相不咋样的粥。
“虞仲之,你该不会就想用这难看的肉丝粥补偿我吧?!”我加重‘肉丝’两字,顺带瞄一眼自己的左膝盖,提醒他不要妄图用吃人的嘴软这种不入流的方法逃避罪过;再说了,就算加了肉也不能掩盖它是粥的事实。
虞仲之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没有医理常识的女人,也懒得解释再多,“你不吃就算了,但我还没吃午餐。”说完他端到餐桌自顾自吃起来,完全将我无视了。
“有你这么对待客人的吗?!”我气愤的跳到他面前,不敢置信他这么对待一个半残疾的女性病人!
“你不是不吃吗?”
“我有说不要吃吗?”被他这么一激,我还真想吃了!懒得看他的脸色,抢过他未吃完的跑得远远的,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或许真的饿得慌,不入眼的米粥吞进肚子里异常的好吃,味道不淡不咸,配上葱香味,很是开胃。
不知道病人很需要补充体力吗,居然还敢私吞!我鄙视的转头瞪一眼虞仲之,却见到他在发呆,目光像见到鬼。小家子气!我严重鄙视!
吃饱喝足后我拍拍肚子点评:“味道算可以入口,就是那卖相。虞仲之你真的得好好学,不能让人有食欲的卖相就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一样,不堪入目!”
“你会吗?”他蓦地来一句。
我脸一红,瞪他一眼得意道:“我家宸歌会啊,这世道难得高富帅还厨艺一流的男人也就这么一个了,虞仲之不是我说你,你真得该跟人家好好学学。
同居生活(5)
记得把碗洗了。”他又是一副欠债的面瘫样,看也不看我,双手插进口袋直直往书房走去;拽得跟二五百万的极其欠揍。我摇头惋惜,虞仲之越来越没风度了,记得不久前他还是我会英雄救美的虞叔叔,起码在我眼中不失为一枚正人君子;果真是越了解越失望,现在他就跟当初在女厕所对小姑娘耍流氓的样子一样!一样的‘不堪入目’!
走在人潮喧闹的大街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即便初冬的太阳又缩了回去,空气不算特别清新,却丝毫不影响我重见天日的心情,我捅捅身旁的人:“虞仲之,大白天的能不能不要板着脸影响路人心情啊?!”虽然我违背约定撞了他的书房门是我不对,但出发点也是由于我行动不便才敢劳烦他嘛;就算这样他也不用出门到现在脸色就没变过吧,看看,路上的姑娘瞄了几眼就被人家男朋友拉走跑了没影,太寒碜人了!
“我为什么要陪你逛街?”
“因为你是我虞叔叔啊,咱关系都这么熟了,还跟你非法同居呢,就我这腿你不陪我,我怕你良心不安!”我装作没看到他的冷淡,特意把那四个字说得特别大声,引来不少人目光看着他窃窃私语。
虞仲之蓦地停下脚步,我差点没把自己给绊倒,正想发作,却见到他脸色极之淡漠,眉间又一丝凝重,目光竟然是我看不到底猜不透彻的冷清。
人来人往中,没有人比他的神色更决绝,扶着他手臂的手下意识松开,明明嘴角的笑忘了卸下,心口却清晰的疼了一下,犀利,尖锐,像今早的太阳,快而短。
他说:“白流欢,不要叫我虞叔叔,我一点也不想跟你扯上关系。”
记忆里,他难得的正儿八经叫我名字,然后明确表达他的意愿,这很像他的作风,像否定我的创意那样,直接,不加修饰,一针见血。
“虞仲之,我的脚一点也不痛了;你一个大男人跟着女人逛街太丢人了,快去公司吧。”我嫌弃的看着着他,怕他不相信般,我双脚轻松跃起再重重落地,稳稳地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笑。
我狠狠的推一把他肩膀,不客气地赶人:“还不走小心我喊非礼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