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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要那种下贱的女人。”他一点也不觉得姚毅失去安娜是个损失。
“住口!我不准你批评她!”姚毅光火道。
唉!每次都这样,稍微“点醒”他,他就反应激烈,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爱情傻瓜,宋耀思忖着。“好,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他识趣道。
宋耀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坏女人,毁了他与姚毅多年的友谊。
“算了,不跟你计较。”姚毅讪讪道。
“你不告而别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当真要把你未过门的妻子,狠狠丢在礼堂门口?”宋耀担心着。
“为什么不?我要等安娜回来。”
“疯子!”宋耀实在受不了姚毅的“滥情”。“搞清楚,她已经跟人跑了!”他吼叫着。
“她这么爱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弃我而去。”姚毅为自己编织“谎言”。
实在是不能小看女人的力量,宋耀感叹着。
女人这种可怕的动物,只要略施伎俩,多少英雄豪杰真会栽在她们手中,永无翻身之日。姚毅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个安娜,就把他搞得形容枯槁,甘愿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的他,只有个“烂”字可形容。
谁会想到以前的姚毅是个风度翩翩、意气风发、器宇轩昂、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
哎!只有一句话,女人真是祸水。
“我无话可说。”宋耀讲得很简单。“有空时我再去高雄找你,好自为之吧!朋友!”
雾霜回到高雄的饭店,首先去好好冲了个澡。
除去了一身恶臭,再换上一套简单的休闲服,她觉得自己已是一个新人。
她看着放在外套上的铃兰花,竟不自觉发起呆来。
那个陌生男子一定不晓得,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俊仁从不送花给她。他总是说:花儿容易凋谢,不能够象征我俩天长地久的爱情。所以,俊仁永远只送她永恒的珠宝──钻戒。
但是,收到花儿的她,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暖暖温馨上心头。雾霜情不自禁地想着:铃兰花!一朵铃兰花,能给她什么启示?
哎!再想,又能想出什么?
这个未曾谋面,一身都是病的丈夫,他好吗?
他长得如何?
他会对我好吗?
雾霜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铃兰花在她的眼前渐渐模糊,又渐渐清晰,时间就这样流逝。
她想开了!
起码,她认为她想开了!
为了道义,她的决定,绝对!绝对!不会改变。
为了“契约”,她嘲讽一笑──
她会是个好妻子!好媳妇!
如果,来得及的话,她会为他生下一个小孩。
反正,只有二年的时间而已。
现在,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解释雾霜的心情。她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她穿著一袭粉红色的套装,看起来高贵而典雅。她用力在柔细的秀发上刷了好多下,把头发梳得发亮,又猛地扯着发梢,以遮掩她混乱的心情。
镜中的她,看起来苍白憔悴。她看着手上的表,只剩三十分钟,她的命运就决定了。
姚金,这位富豪,在与她通过电话得知她人在高雄之后,立即说要把她接回家,而婚礼呢?就是明天。
但她却一口回绝,她道:就今天下午好吗?
因为多一刻的等待,对她而言,就如多一刻的折磨。她害怕自己会做出“不应该”的举动。
她绝不容许自己有反悔的余地,绝对不行。
姚金并未多言,只说:我会派人与你联络,婚礼一切事宜完全由我一人负责。
不久,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在饭店的门口停下,司机小王及佣人老吴,带着雾霜离开。
离开饭店直接到了摄影礼服公司,雾霜才恍然大悟,来接她的人不止两个,车子的后头还跟着三台奔驰车,上面有好多人,应该有十来人吧!这些下人都很恭敬地称呼她:“少奶奶!”
之后,她洗头、上妆、换礼服,她没有一般新娘特有的欣喜笑容,她忧郁、悲伤,好象要参加丧礼似的。
她的心思一直处于恍惚中,但一些嘲讽的话语却不时飘入她耳中。
“想不到她竟是姚金的媳妇?”
“她就是少爷的妻子?”
“真是个傻瓜,进得了礼堂才怪!?丈夫都……”
“你看她一点笑容都没有,好象在守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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