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王甲(第1/3 页)
听到李鄂举的例子,慕容彦达也陷入了沉思之中。
伐辽之事,是如今的国朝大事,李鄂以此为例来说明器具之用,对慕容彦达而言,却有些鸡肋。
说白了,伐辽之事,他一个工部侍郎,还不够资格置喙。
即便成了工部尚书,这事儿跟他也没关系。
贸然参与其中,万一被人说成是谄媚外面那个领军的太监童贯,他慕容彦达本就没多少的文望,便会散的干干净净。
见慕容彦达眉头紧皱,李鄂差不多便看出了事情的关窍,便接着说道:
“恩相,工具之用,也不全在军械之上。
譬如这铸锅法,如今城内万全作坊所用石炭、火炭,在洒家看来却有些不得法。
烧石炭为火炭,藉此以提高炉温,这個法子不错。
只是各作坊的炼炭之窑、炼炭之法,都不甚合理。
再有就是城内的防火,虽说防火如治水,是各司大事,法子也是堵不如疏。
但城内木屋、木楼居多,一旦火起,再多的人力投入,都难以在一时三刻之间灭火。
灭火之法,洒家也不甚精通。
但防火之法,在洒家看来却是简单,多用青砖碧瓦便可防火于未然。
木楼覆泥也是很好的防火之道,草屋顶上再施以泥浆也是一样的道理。
说到青砖碧瓦,便有石炭、火炭的用途。
恩相,工部所辖事物,俱是环环相扣,莫要小看洒家说的小工具。
譬如铸锅铁模,之前各有司俱是浇铸,所以费料。
如今洒家的压铸法,无非多了一个压铸铁模而已,便能省九成铁料,其中利害,全在一个眼界上。
如今恩相恐不得城中文臣接纳。
想以文名博其好感,如今时候,却是有些难度。
倒不如另辟蹊径,以儒家格物为用,如那梦溪笔谈一般,著一工具书出来。
也好让那些城中文臣看看,于格物一道之上,他们尽皆废物……”
这次李鄂的长篇大论,倒是说动了慕容彦达。
他最后几句说的不错,博文名,不说远处,近处的苏夫子才薨了二十年。
想以文名压服众文人,他慕容彦达终究还是缺了些文采。
“那就劳烦二郎近期筹划一下……”
虽说答应的有些不情不愿,但奈何他进京的职位就在工部,除了著书立说之外,可供慕容彦达的选择也委实不多。
“那洒家便回去整理一下。
恩相,趁着年节,还是要多与小蔡府走动一下的。”
给了慕容彦达提醒,李鄂也没在慕容府多待,毕竟宫内延嗣之事,并非什么好事。
做归做,还是不能挂在嘴上的。
回到铁佛寺后,小蔡府那边的后续也就来了。
之前送去改造的明光铠、山纹甲已经收拾停当了。
经过装饰、画彩之后,两副甲胄,就跟寺庙之中的天王甲胄一般,第一眼看上去甚是唬人。
这两副甲胄,一副是李鄂的,另一副是鲁智深的。
除了两副天王甲,随甲胄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双铜鞭、一双铜锏。
而这两对武器,就完全属于仪仗用器了,每根鞭锏的长度,都在米半左右,长大之余,重量也是不轻,单支差不多二十斤上下。
一对兵刃重量四五十斤,这也是有讲究的,就跟仪仗的骨朵叫做金瓜一样,仪仗所用金瓜,虽说没有西瓜大,但也跟香瓜的大小差不多,最大的特点便是重。
此类重兵,在宫禁之中,才不会威胁贵人们的安危,这玩意儿端着都费劲,用来吓唬人问题不大,打人,总要有些气力才好。
“二郎,这甲胄倒是好看,只是这铜鞭、铜锏,怕不是给人用的吧?”
二十多斤,米半长的铜鞭、铜锏,鲁智深舞起来倒是没问题,但鞭锏过长,打人的时候就不是很便当了。
就鞭锏而言,三尺左右也就是米许长短,才会既灵活又凶猛。
米半长的鞭锏,超出了单臂的幅度,由下而上撩打的时候,很容易触地。
再者,鞭锏手砍之类,都属于近身武器,过短容易吃亏,过长又不好控敌。
仪仗所用短刀、长锏算是很完美的避过了‘合用’这两个字,短的太短、长的又太长。
“哥哥,这是宫内的仪仗器。
怕也是专门为我们兄弟炼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