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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熟悉的眼睛,也许只熟悉了一个小时,但刻骨铭心。
这正是那双地铁里窥视的眼睛。我的“第六感”还从来没有错过。
此刻,那双眼睛对孟思瑶的纹丝不动觉得无比诧异,也盯向她的双眼,看见了愤怒和鄙视。
骑者的双眼开始泛红,不是伤心哭泣的那种晕红,温湿的红,而是暴怒或要杀人前眼白里密布的凌乱血丝,冷酷的红。
忽然,摩托车的油门被踩到了最大,原先轻微的“突突”声变成了轰鸣。
摩托车箭一般向孟思瑶冲去。
刹那间,孟思瑶终于明白,骑者不是个寻常的劫匪,更不是个寻常的路人,他甚至不是个寻常的杀手。
他是个一击必中的杀手。
这时她也才明白,自己的所谓勇敢其实是一种愚蠢的固执,可惜此刻想逃已经晚了,摩托车会毫不留情地撞倒自己,也许,再来回碾几下,确保自己失去所有的生机。他可从容地完成这一切,这条路上本来人烟就稀少,更何况这个冷酷的冬夜。
车上人的双眼更冷酷。
她想起钟霖润,也是在这条路上,被撞成重伤。不久前的历史又在重演?
无处藏身,无力回天。
就在要撞上孟思瑶的刹那,摩托车猛然停住了,车轮发出了“吱”的尖叫。
也许是刚才紧张到了极点,孟思瑶只觉浑身的力量在慢慢失去,她软软地倒了下来。
黑色的摩托车骑者,扛着昏迷不醒的孟思瑶,向树林深处走去。这是绿坞世家外缘的一片密林,是昭阳湖边难得的一片原生地,天然长成的树群,没有人工的痕迹。这里离大路和昭阳湖的泳区都颇有一段距离,人迹罕至。
来人仍沉浸在那一段跟踪、恐吓、以及最终用迷药迷倒孟思瑶的过程所带来的兴奋中。接下来是比较乏味的体力活。
在预先选定的位置上,已经有一柄铁锨埋在草里。
他将黑色的皮夹克脱去,搭在旁边的一棵小树上,提起了铁锨。所幸泥土没有完全冻上,经过几天来雨雪的浸淫,松软湿润。没费太大的功夫,一个近两米深、一人长的坑已经挖好。
这是处理尸体的最好办法,更确切说,是杀人的最好办法。
孟思瑶仍在昏迷中。挖坑人借着树林里微弱到极点的夜光,盯着她清丽的脸看了一阵,轻轻吹了声口哨,算是叹息,将她的身体扔进了坑中。
只要将土埋上,就算大功告成。那笔钱,够他逍遥一阵了。
第27章活埋(1)
这是种窒息的感觉。胸口处不堪重负,也许是肺里已经没有了气息。因为这个小屋,冰冷压抑的小屋,刹那间就变得滚烫,周遭的烟、灼热的空气,正在吞噬着一切生气。
奇怪的是,一瞬间,从难耐的火热煎熬又转成了寒意逼人。
如在冰窟的感觉。
原来真的在冰窟里。
孟思瑶在零下十度里苏醒过来,刚才的恶梦还绕在眼前,又是那个近来常做的梦,被桎梏在一个没有出路的小屋,经受着烈火的的煎熬。
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不深的土坑里。她依稀记得,那个跟踪自己的摩托车先是迅猛地冲来,又嘎然而止,然后,自己就失去了直觉。为什么会醒在荒郊的这个土坑里?谁挖了这个坑?看大小足够埋下一个人。
想到此,孟思瑶打了个寒颤。
她站起身,正准备走到坑边爬出去,脚忽然被绊了一下。她低头看去,顿时惊叫出声。
那是一只手。
从地底下伸出的一只手。
在恐惧的鞭笞下,她捂着胸口哭叫了一阵,在一刹那,她觉得自己已成疯癫。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童树下车后,替孟思瑶打开了警车后座的门。孟思瑶走下车,童树立刻给她披上了一件警用的棉大衣。
“就在那里,”孟思瑶一指前面那片树林,声音还在颤抖,还带着哭腔,“我知道你们破案需要保持现场,所以没有仔细看,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坑里埋着一个人……死人,附近的树上,还搭着一件皮衣,很像那个跟踪我的人穿的。”
童树用步话机招呼已经齐集而来的警方专业人士跟着自己和孟思瑶,又吩咐属下刑警分散在树林各处勘查其他可疑线索,然后率先进了树林。
不久前,孟思瑶走出树林,看见了停在树林边缘的那辆摩托车,在车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拨了110,并告诉接线员,她曾是两起大案的受害者,市局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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