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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任何一代学生当中,大多数人总是沉默的;作为特征的总是那肯讲话的少数。在二十年代里,并没有很多大学生穿浣熊皮大衣,只有少数几个人驾驶斯塔兹熊猫牌赛车;在三十年代里,一小批人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同盟,或是为和平举行罢课。但在五十年代里,很难找出任何肯讲话的人,很难找出任何称得上是领袖的人。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大学足球队同时选出两名队长,或是选出人轮换当队长。作为美国优秀大学生联盟会员章的钥匙也都悄悄地揣在口袋里。大学生们似乎蔑视领袖的概念,而宁愿代之以他们称为“面面俱到的人”。但仔细琢磨起来,所谓“面面俱到的人”其实是一个全无特点的家伙。关于人的这种美德,威廉·怀特在《有组织的人》一书中曾阐述说是,“表现决不突出,热情决不过分”。这些校园里面面俱到的人相信领导来自集体,进步要靠所谓解决问题的会议,于是认为用不着进精神神和想象力。最主要的还在于他们不相信个人主义。个人靠牺性别人来寻求声誉和成就。个人爱闹摩擦,制造麻烦,危及神圣的集体,谁也不愿与之发生联系。
根据他们的奥妙观点,好争论竟成了最严重的罪孽。沉默的一代避免承担任何任务,其实他们首先是政治上缺乏教养。这一代人的成员没有幻想,因此也不可能有幻想的破灭。他们闭口不谈什么话,避免严肃的讨论:他们把改良家称为“假善人”,敬而远之。在个人自由与社会制度的冲突中,他们竖决站在社会制度一边。他们不求名,只求别人的赞许。他们渴望在集体行动中协作,有意克制可能脱离群众的特性。在这些年代里,富有的大学生开始装出一副寒酸相,他们身穿斜纹布衣服,以免显出与众不同。一名大学游泳运动员找着里斯曼说:“我对那些我想与之竞争的家伙感到恼火。我一定有了什么毛病。我希望我象某人那样,他真能同别人合作。从不象我这么计较输赢。”维特也注意到大学生们不再梦想自己开业做生意,他们要去给别人工作,而且企业越大,他们就越加信任。但是,对当推销员或是步步高升到当主要的经理人员,他们并不大感兴趣。推销员是竞争者;经理人员有时要严厉一些。大学四年级学生多半告诉公司招工人员说,他们想在人事部门工作,因为他们喜欢人;他们也想到宣传联络部门,维特不加渲染地指出,因为在那里,他们能够“在公司的时间内对大家讨好。”
这种观点自然同抗议行动格格不入。在教授中,和麦卡锡主义作斗争是当时一件激昂慷概的事情,但是学生们却不怎么关心。这个参议员在校园里找不到几个新的支持者,但是他也引不起人们多大的愤慨;大多数的大学生觉得这个问题令人厌烦。在各个领域——包括神学、新闻学、法学——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都显而易见,但是有重要意义的是学生们对职业的选择却发生了极为明显的变化。现在的热门是工商管理。在1940年到1950年之间,把人文科学放在首位的倾向已经衰退,以至于在十个大学生中主修基础学科的不到三名。职业训练得到了年青人的专爱,而工商业又是最受欢迎的职业,因为它对学生们选择的投资提供最高的利润。在四十年代的末期,美国所有大学生中只有百分之十九·四的人主修工商专业。到一九五五年,主修工商专业的成了大学生中最大的集体。
如果他们有什么理想人物的话,那便是汤姆·拉思。他是斯隆·威尔逊所写的《穿整套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里的主人公。小说开始时,威尔逊的男主人公有个叫做贝特西的妻子、三个小孩、在韦斯特波特有座六个房间的住宅、一辆1939年出厂的福特牌汽车、一万块钱的军人人寿保险,并且在一个慈善事业基金会里任职,年俸七千元,但却是闲差。生活是愉快的,虽然比较简朴;他需要买一部新汽车,厨房里的油毡又开始磨损了,等等。后来,汤姆似乎碰到了好运气,有一份工资九千元的搞宣传联络的公共关系,工作让他干。他接受了,但却发现了难题。在他的新工作岗位上,他必须工作。再也不能吃上三个小时的午饭,再也没有长时间喝咖啡的休息,再也不能在公司时间内讨好别人;他现在必须生产,有时还要在办公桌边工作到5点钟以后,甚至还要在星期六上班,占去了他和贝特西以及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这一切使他恼怒,他告诉老板应在哪里刹车。汤姆对多挣钱没有意见,但是如果作为交换条件他必须减少作为丈夫、父亲、面面俱到的老好人的作用,那他可坚决不干。这是故事的高潮,而结局就更为离奇。老板竟让了步。
『“当然啦,”霍甫金斯站起来,又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和气地说,“也有很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