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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讲一个通过对躯体的“拼图游戏”,我为一个死去的女人找到了家,找到了她的凶手丈夫的故事。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大力给我送来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是当天早上一对晨练的老人在一片小树林中发现的。 吃完简单的午餐,我快步走进解剖室的停尸间。掀开遮盖尸体的打蜡帆布罩单,一个没头没手的女人暴露在我的面前。 这女人赤身裸体。我发现她的皮肤很白,弹性很好,她的乳房和臀部显然经过了手术美容,显得性感十足。 头颅是从颈部被砍断的,两只手是从腕部被剁下的。一看那刀工就知道,这活儿不是一个有人体解剖学常识的人干的。人体手腕中的八块小骨头,有好几块都明显地被这个没有解剖学常识的家伙给劈碎了,还有一块小骨头完整地挂在了前臂上。 我称了称尸体的重量,差不多51公斤。她的双手重量应该在230 克左右,头的重量大约是3 公斤。这样,我估算出她的体重是54公斤或55公斤,身高大约是1 米70。 接着,我在她的脚底涂上了墨水,再把一张纸粘在瓶子上,然后把瓶子放在她的脚底滚过。这样,我就将她的脚纹取了下来。 为什么要取脚纹呢? 这是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的体貌特征和某一个失踪的妇女相符的话,刑警队的侦查员们就会到失踪者的家中,搜寻所谓“潜在的痕迹”。这种潜在的痕迹,通常是留在洗澡间或厕所瓷砖上的光脚印。当然,这种以脚纹来鉴定身份的方法不如手指纹可靠,但也不失为具有特征性的标识。如果您生过孩子,就会知道医院在接下每一个新生儿时,都要取下新生儿的脚纹,以防您偶尔错拿了别人的孩子。 前面您已经知道了,我的这位顾客既没了脸又没了手,当然也就没有了指纹。显然,凶手是存心跟我过不去! “没准是个鸡?”我的直觉告诉我。 “是鸡就好!”因为我知道,我们这座城市对所有曾干过卖淫勾当的女人都存有指纹档案。“大力,只要发现手,马上给我送来!” 过了三个月,大力终于给我送来了一只手。
女法医手记
第四十一章
三个月以后,他决定把这双手也扔到那个枯井中。然而,老天有眼。那天深夜,当他走过那片荒凉的空地时,一声雷鸣伴着闪电突然向他袭来,他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丢失了一只手。 这只手得来全不费功夫。那天,郊区派出所的片警小赵,看见几个孩子在玩一个塑料袋,孩子们一惊一乍地怪叫,引起了他的警觉。他快步上前查看,袋子里居然“躺”着一只人手。 这是一只左手,新鲜而富于弹性,皮肤很细腻,也很白嫩。一看便知,这是一只年轻女子的手。我立即取下了指纹。两个小时后,我从实验室回来,立刻嗅到一种奇怪的带酸性的气味,我马上意识到这只手曾在冰箱里储藏过。 我从停尸间冷冻屉内取出三个月前收到的那具断头断手的女尸。它已经脱水了,尸体也因此而收缩。我把这只手和躯体的左腕部相拼接,肌肉的断痕并不吻合,但这种拼接效果不会令我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拼图“游戏”的失败,而是一种在法医学上完全可以解释的正常现象。 每当这时,拼图“游戏”就需要借助于一些仪器的帮助了。X 光照相显示这只手上缺少了一小块长2 厘米宽1 厘米的骨头,而这块缺少的骨头又实实在在地出现在尸体的左手腕上。因此,毫无疑问,这只手和这具女尸相匹配。 这只手在远离尸体三个月的时间内,一直被放在冰箱里冷藏。凶手一定错误地认为,现在可以扔掉这只手了。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只手居然会在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它自己的“家”。 一个星期之后,在大力的配合下,我们又帮助这个女人找到了她自己的家。 这女人24岁,体重54公斤,身高1 米69,一年前嫁了人,婚前曾因卖淫被劳教,公安局指纹库里存有她的指纹记录。 她生前住在郊区的一套小公寓里,大力找到那里时,有个男人出来开了门,这男人正是那个女人的丈夫。 这个丈夫告诉大力,他的妻子已经离家出走三个月了。大力问他,妻子失踪为什么不向公安局报案,他回答说,妻子有着极不光彩的历史,现在又与人私奔,而他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愿到公安局去丢人现眼。 大力告诉他,公安局已经发现了他妻子的尸体。对此,他毫无表示。 大力坚信杀人凶手正是这个丈夫,然而始终找不到不利于这个丈夫的任何证据。大力很着急,我也很着急! 站在解剖台上,我再一次注意到尸体的切割很不在行。由于凶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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