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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独盛尊师传我二法,一则台式麻战咒法,称‘大无量麻咒术’,记于上、中二卷,二则封神契约术,记于本卷。”
台式麻战咒法?大无量麻咒术?洪中看着‘台式麻战’那四个大字,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清晰:难道这高进真是地球上来的人?大无量麻咒术显然是他师傅教给他那招的正确名称,而这高进自己用台式麻战来称呼此招,难道意指‘台湾麻将规则’?
“本卷分四部,记有‘神人契约’、‘主从契约’、‘概论契约’、‘灵魂契约’四种,威力各自不同,契约规则及效果也各自不同。契约之术,对双方均有所利弊,望后人慎用。”
灵魂契约!洪中幸喜的盯着那四个字:小朱不是说和我签下的就是灵魂契约吗?哇哈哈!在此之前,我还只能听它说说这灵魂契约的条约,这下可就用不着听它乱吹了!
→第 一 章 降魔←
前面的三种契约,洪中直接跳过不看,手指挨着那一行行的繁体字寻找下去,终于在整篇卷轴快结尾的地方,找到了这灵魂契约的记载。
原来灵魂契约即使在远古那个招唤师盛行的时代,也是属于高层次的东西,而且这个契约的条例非常之不平等,完全是比主从契约还要霸道得更彻底的一种要命玩意。若签下灵魂契约,那把施术者比喻成主人的话,被施术者,也就是称为仆从一方,甚至连叫奴隶的资格都没有,冲其量,算是主人家里一只拣剩菜剩汤吃的看门狗。因此,即使是高进,也在文中用个括号标识到:凡得此物者,不得擅用此术,恐破坏众生之平等。
整个契约仪式的过程极其烦琐复杂。比如说首先要双方都心甘情愿,那样才能在签定契约的一人一兽中产生一种默契,才有利于稍后二者间建立那种雀神力频率同步的仪式。
就这一点来说,便极为困难。因为灵魂契约完全是单方面有利于施术者的,在仪式完成以后,根本就没有任何条例可以用来约束施术者。反而是被动的从仆一方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无论是自由、本身的实力甚至于它的喜怒哀乐,这些都完全是由施术者来支配的。很难有某只魔兽会心甘情愿的给你当一条只能吃剩菜的狗,因此要想得到对方的全力配合,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远古时代,签定灵魂契约的那些魔兽们,大多都是被人类从小就抓去喂养,或是因感大恩,才舍身报答的。
条例中的内容,包括了:
一,仆从一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施术者的命令,没经过主人允许,绝不可与主人进行心灵交流,否则以叛乱论处,天赐极刑,哀嚎万年方休。
二,仆从一方必须无条件为施术者奉献自己的一切,如雀神力、生命甚至灵魂。若在心里产生二心,或在奉献时有任何犹豫,以叛乱论处,天赐雀神之洗礼,电极万年。
洪中看到这里,心里自动反驳到:这却有点假了。刚才我拼命的叫小朱停手,那家伙根本就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直接无视我的命令,怎么没看见有雀神之洗礼落下来收拾它?他念头一转:对了,我和小朱只是误打误撞签下这个契约的,过程不尽相同,可能在这些条例方面也会有些偏差……
三,施术者每日有一次机会无条件使用仆从的能力,仆从一方不得有任何反抗,否则以叛乱论处,天赐极刑……这后面本还有几个字,想来是说的赐予什么样的刑法,不过因年代久远,字迹有些模糊,洪中只勉强认出了‘雀神之’这三个字。
四,若施术者一方死亡,仆从者以保护不周论处,天赐万世极刑,当转生于世间为猪为牛为蝼蚁,经历万世方休。
五,仆从一方即使死亡,其灵魂仍由施术者支配,除非施术者主动放弃,否则此契约之效力永久不衰。
洪中看到这里,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高进会说灵魂契约比主从契约还要霸道。光论前面三条,或许和主从契约的霸道程度还是在伯仲之间。但后面两条则太过分了点,若是遇上个心狠一点的施术者,那仆从一方简直就是直接被宣布万劫不复了。施术者大多是人类,而人类的寿命一般都不会很长,他总有死的一天。若是在施术者死之前仍不放弃这个契约的话,作为仆从,只能去经历那个转生万世的苦难了。
他自是看得入迷,旁边的一众人却早已惊得呆了。
“你、你看得懂?!”宁罪的嘴巴张成老大一个椭圆型。
“恩?”洪中仍旧在埋头研究,口里含糊的回应了一声。
“天、天啊!”宁罪顾不得前方的大战,惊呼出声来:“你、你竟然看得这种雀神天文!”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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