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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后还腆着一张脸跑来和他商量乡间体验生活什么的。
他林加玷肯定是当时吃了迷魂药了,所以才会一时头疼脑热的答应了。
他知道是个偏僻的山间,可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这么偏僻,这不,都走了两个多小时了,竟然连一个人影儿都没的。
“就刚才的那种速度的话,应该再走两个小时就差不多了。”曾晟显然不知道林加玷的在想些什么,只是尽职尽责的回答林加玷的问题。他却不知道,林加玷听到这个他的回答后想要吐血的表情。
看着前面傻大个麻利的动作,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嫉妒人这么好的体力了。他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那家伙拿着这么多的东西竟然还能走的飞快,这简直……太不公平了有木有?
对于傻大个这个称呼,是林加玷刚刚才给曾晟的定义,谁叫他长这么高的?长这么高就是傻大个!
其实曾晟只能算是体态修长,一米八一的身高并不能算是很高,但相对于只有一七二的林加玷来说,却是真真的挺高的了。
而身高一直都是林加玷心里的硬伤,明明他家老爸一八八,老妈也有一七五,可到了他这里,竟然从他十五岁是上了一七二就再也没有往上面窜过一点点。
林加玷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父母捡回来的,若不是捡回来的,为嘛他的身高这么矮?不过据说他的长相很像爷爷奶奶的综合体,所以这个疑惑也就不了了之。
在林加玷脚下的草差不多快被踩死完的时候,两个人终于见到了人烟,说是人烟,只是这条路终于大了那么一点而已。
不过,这也够林加玷兴奋的了。终于要解放了!跟这个大木头一起走路真是太无趣了。其实林加玷就是怨念于他的多次搭讪被忽略,于是,他就怨上了那个摸不着头脑的曾晟。
其实曾晟并不是不想回答林加玷的问题,只是林加玷的问题太过于古怪,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加玷的问题又换成了另一个。
于是,每一个问题都错过了回答的时机。
在太阳落山之前,两个人终于来到了一个藏在山林中的小村庄。说小,这里最多只有十几户人家,此时正是傍晚时分,农人也都回到了家中,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在夕阳的余晖之下,显得格外温馨宁和。
但林加玷显然并不懂得如何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他现在只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时他背上的衣服差不多全都被汗水打湿了。
作为一个讲究的大少爷,他当然不会允许自己身上弥漫着汗臭味。所以,林加玷此时除了想要休息以外,最想要做的就是好好洗一个热水澡。
曾晟显然不知道这个他眼中漂亮的城里人在想什么,只是尽职的把林加玷带到了目的地。
“大伯!俺把人带回来了!”在村里最大的一户人家门外,曾晟放下手中的行李,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薄汗,声音中气十足。
林加玷黑线,这个家伙真土,还用袖子擦汗,脏死了!
曾晟喊的大伯叫林翰,是这个村子的村长,虽然喊的是大伯,但其实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曾晟的父亲和林翰算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喊他大伯也算是在理。
林翰是林加玷的亲大伯,是林加玷的父亲的亲哥哥,当时林家的也算是一个大家,林翰是当时大家看好的林家继承人,林翰继承林家也是众望所归,但不知为何,在林翰二十五岁时神秘失踪了。
找寻三年无果,林家的担子便落在了当时仅二十岁的林父林烨肩上。当时的林烨算得上是知名的纨绔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仅仅几年,林家便在他的手里壮大,资产涨了三倍不止。
而他们是如何找到林翰这个大哥的,这个就要从林烨夫妻的各种恶趣味说起了。
某一次他们两个突发奇想要去野外郊游,结果不负众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两个家伙迷路了还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于是,到了某个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个许久不见的无良亲人。
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所以,现在,林家夫妇就更无良的把自家所谓不成器的儿子扔到这里来让从来没有见过的大伯这里还体验一下生活,顺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种纠结,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大伯,然后他就被他的无良父母给送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影拿着一把亮闪闪的菜刀忽的冲了出来,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没有看错的话,还有红红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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