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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阿纤忍不住问道:“什么事?”
沈胜衣道:“他胸膛上那个伤口显然是他自己手中那支笛子剌出来的。”
阿绒道:“自杀?”
沈胜衣道:“如果不是,就是他甘心情愿将笛子交给对方,让对方刺入胸膛,再自己伸手拔出来,这与自杀其实也没有分别。”
阿纤道:“会不会是对方夺去他那支笛子?”
沈胜衣道:“这附近并没有打斗过的痕迹。”
阿纤点头道:“嗯。”
沈胜衣接道:“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曾经与人交手,而且他还有一脸笑容。”
阿纤道:“因此,我才不以为他是自杀。”
沈胜衣道:“自杀的确并不是一件值得他高兴的事情。”
阿纤道:“他若是被杀,从那份名单上面的名字排列来看,杀他的只怕就是那个小红。”
沈胜衣点头道:“只怕就是。”
阿纤道:“那个小红一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何以见得?”
“小红应该就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美丽的女人不是往往能够令到一些男人神魂颠倒?”
沈胜衣淡然一笑。
阿纤道:“杀人的如果真是小红,她与及名单上下排其余六人,就是杀人者的了。”
“我们暂时仍然不能够肯定。”
“沈大哥是说,杀人者可能是尹青竹,暗算失手,反招杀身之祸?”
沈胜衣道:“并不是每一个杀人者都能够成功的。”
“这也是。”
“怎样也好,我们是来迟了。”
“那么现在?”
“立即赶去乐仲那里。”
阿纤领首道:“只希望这一次我们赶得及。”
沈胜衣长身道:“走!”刷的纵身掠上坐骑。
阿纤不敢怠慢。
叱喝声中。马蹄翻飞,冲烟破雾。
一样是柳林,这座柳林却一片热闹。
是乐仲带来这片热闹。
乐仲今年不过二十六。二十六岁已经成名,追魂刀据说未遇敌手。
他是一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加上他性格豪爽,仗义疏财,两河少年郡喜欢与他结交。
所以无论他走到那里,左右总有一大群朋友,何况他今天离开金陵。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来给他送行,大半送出城外,还有小半一路送至五里外的这座柳林。
柳林中有一间小小的酒家,他们十四个人将这间酒家坐满了。
十三个都是年轻人,自然毫无拘束,不热闹才奇怪。
这间小小的酒家本来是何老头夫妇所有,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光顾的了,现在他们却不见
何老头夫妇,只见一个年已花信的女人。
那个女人虽无十分姿色,但仍有动人之处,一条柳腰简直比柳条还要柔软,三步一扭,风情万种。
可是她做起事来倒也不慢,招呼了乐仲他们坐下,很快就给他们送来了酒,还有下酒的东西。
他们的话题不觉转落这个女人身上。
一人笑道:“何老头就是有办法,找来这样的一个好帮手。”
另一人道:“这个女人的确帮得一下手。”
“他们夫妇以我所知很少会外出,怎么今天不在?”
“谁知道。”
“莫不是将这间店子让给了这位大姐,回乡去了?”
“不会吧,两天前我在这里喝酒,他们夫妇也没有提及。”
“我倒希望是这样,那么我以后就多了一个好去处。”
“这儿?”
“正是!”
“原来你已经瞧上了这位大姐。”
“她总比何老头夫妇好看得多。”
“这个当然。”
“说句正经的,他们夫妇到底那里去了?”
乐仲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这时候突然插口道:“你们要知道,|Qī…shu…ωang|何不一问那位大姐?”
那个女人一直站在旁边聆听他们说话。听到乐仲这样说,立时嫣然一笑,应道:“他们都去了邻乡喝喜酒。”
乐仲道:“哦?”
那个女人补充道:“他们在那儿的一个亲戚今天娶媳妇。”
“如此非去不可了。”乐仲转问道:“你又是他们……”
那个女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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