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杀人不偿命(第1/3 页)
在山洞的某个角落里,林牧之抠出了一块碎银后,便拿着它心情愉悦的前往了集市。
虽然五哥刚死,按道理说他应该得很伤心才对,但奈何他只要一想到自己身怀如此巨款,就会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老板,驴肉火烧多钱一个?”
小摊前,林牧之望着飘香四溢的驴肉火烧,口中瞬间分泌出大量的唾液。
“去去去,你个小叫花子,你买得起吗?”老板看了看林牧之的行头,随即开口驱赶道。
“嘿,你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小爷怎么买不起了?我要买五个!”林牧之如今有钱了,说话自然十分硬气。
看着林牧之手中白花花的银子,老板立刻嬉笑起来,“呦,小爷您稍等!”
说罢,便热情的为林牧之装好火烧,态度变得十分积极。
“小爷,十五文一个,五个共75文钱!”
“啊?这么贵啊?”林牧之瞪大了双眼。
要知道如今即使是南方运过来的上好的稻米才只要五文钱一斤,而北方的小米只需三文。
现在一个驴肉火烧就需要十五文,这属实是吓了林牧之一跳。
“额,我感觉我吃不了这么多,买两个吧!”林牧之干笑道。
见林牧之反悔,老板也没生气,能卖两个是两个。
老板用小刀切下来一钱银子后,将剩余的碎银还给了林牧之,一同还回的还有170枚铜钱。
这个世界银价还是很高的,一两银子相当于两贯铜钱,也就是足足两千枚!
所以,能用得起银子的,往往都是大户人家。像林二狗等靠种地为生的平头百姓,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银子。
接过驴肉火烧之后,林牧之立刻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吃着吃着,他的眼角居然流出了莫名的泪水。
记不清了,他记不清上次如此肆无忌惮的吃肉是在什么时候了,好像还是在地球。
而周围赶集的人们见林牧之大快朵颐的吃着火烧,皆忍不住的吞了口唾沫。
“阿爹,我也想吃。”嘴馋的小女孩可怜巴巴的望向身旁的父亲。
“吃吃吃,吃什么吃,我们家里可没有闲钱!”汉子严厉的训斥道。
“哇哇哇。”见阿爹不但没给自己买火烧,还训斥了自己,小女孩立刻大哭起来。
不光是小女孩,周围至少还有三个小朋友被馋哭了。
林牧之四处看了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便转身离开了这里。
在大街上明目张胆的馋别人,确实有些不太道德,而且也太过张扬了,他手持如此巨款,难免会引来歹人的觊觎!
吃驴肉吃得有些噎了,路过了一家豆汁店后,林牧之便顺势走了进去,然后花一文钱买了一大碗豆汁。
豆汁甘甜可口,大口喝下之后,林牧之只觉得肚子暖暖的,就连身体仿佛也跟着变得有劲起来。
接下来林牧之又在集市上闲逛了半天,吃了糖葫芦,米粉,桂花糕,臭豆腐,豆皮等各种美食。
终于狠狠的满足了一番他的味蕾,将这七年多的苦闷一扫而光!
最关键的是,他逛了一上午,吃了一上午,居然才仅仅花了60文钱不到。
古代物价低廉,对于有钱人来说当真是个好地方!
但就在这时,人群中的几人相视一眼,然后有意无意的慢慢向林牧之靠近。
而此时的林牧之根本毫无察觉,正在满心欢喜的试着新衣。
但再三考虑之下,他还是忍痛离开了裁缝铺。锦衣华服虽然漂亮,但是太贵了。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吃,吃饱了才能修炼好,而不是将钱花在没用的地方。
而且他现在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恐怕买了新衣服也就只能穿一两年,甚至明年就穿不下了。
所以他决定还是不浪费钱财了!
最终,酒足饭饱的林牧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集市,准备返回山洞继续练功。
这个集市是周围十多个村子联合举办的,所以才如此繁华,故其的位置也定在了最为繁华的县城之中。
而县城与王家村之间隔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山里仅有一条曲折的小路,平日里王家村的村民们都是组团进城赶集,早出晚归,以免在深山中遇到危险。
林牧之也自知自己现在小儿持重金过市,恐怕早已引起了歹人的注意,于是一路上都保持着十分的警惕。
“上!”
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