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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莲忍不住说了句中文。
“苏,不要说中文,你明知我听不懂的!”安妮提出抗议。
青莲笑着耸耸肩,从小到大她养成一种习惯,当觉得自己没办法和人沟通时,就说对方听不懂的语言。
当年和父母闹意见时她就说法语,老爸老妈只能干瞪眼,一句也听不懂;和姐姐苏青荷吵架也是用这招,让苏青荷气得跳脚大骂,到了国外,几次打工和老板吵翻,她都用流利的中文,将所有自己能想到咒骂老板的话,当着他的面,面带微笑说一遍,然后再扬长离开。
这种感觉真是痛快。
虽然是孪生姐妹,但苏青荷就不能理解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偌大的家业不管,非要跑到千里之外去过“野人活”,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好好的艺术家不当,非要做个打工小妹。其实道理很简单,就为了一个词——自由。
苏青莲骨子里那种对自由的渴望,是她自己都没办法控制的。比如这几个月,本来按计划应该和美国爱乐乐团合作,开她的钢琴独奏会,准备借此登上欧洲古典音乐的主流舞台,但是她偏偏想念起英国多雾的天气,于是她放着条件优渥的合约不签,打包好行李就直奔英国而来,一待就是三个月。
唉,不过最近也有些待烦了,或许她应该去巴西走走。听说南美这个季节的天气最好,说不定还能碰到几个南美的帅哥。
苏青莲百无聊赖地想着,四周的灯光已在不知不觉中缓缓暗下来。场内观众的欢呼声越来越高,显然是在等待主角的出场。
骤然,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后,舞台上烟火齐放,苏青莲吓了一跳,以为出了什么事故。但等到她定睛细看,台上已经多了一个人。
本就高挑的身材从下往上看更显修长,那张脸用一张面具遮掩了多半,露出光润的下巴和薄而精致的嘴唇。及肩的黑发微卷披散,一袭清凉的白衬衫显得他益发潇洒,紧身黑色皮裤将那双长腿包裹得性感诱人。
苏青莲的目光差点就定在那人身上动不了了,她的眼角扫向身边的安妮——安妮早已经目不转睛地,将全部注意力都投向舞台上的那个人。
“祸水。”苏青莲苦笑着用中文评价,但也忍不住将视线又放回台上。
会被吸引不仅仅因为他是这场演唱会的主角,也不仅仅因为台上所有的灯光,和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众焦在他身上,而是因为他本身的气质太过出众,令人震服。
苏青莲就喜欢有气质的人。她一向认为,一个人可以长得不美,但一定要有气质,而若既有相貌,又有气质,那这种人就真是老天的宠儿了。因为气质的培养是多方面促成的,从出身到学识,到个人经历和成长过程等等。
眼前这个人,叫梅森·琼斯的这个人,只怕上帝对他是太过宠爱了。
“You——makeme xhinc……”
一句简短的清唱完全出乎苏青莲的意料之外。她没有想到他会有一副如此超级男中音的嗓子,比丝绸还要光滑圆润的音色,一开口的“You”徐徐而来,低回婉转。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嗓子太棒,还是体育馆的音效太好,“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这八个字倏然就飞进了苏青莲的脑子里。
不过不等她慢慢咀嚼这其中的滋味,轰然的音乐齐鸣就震得她耳根子发麻。
演出真正开始了。
整场演出中,梅森·琼斯游走于整个舞台,唱着一首首节奏感超强的摇滚乐,灯光、音响和台下狂热的Fans的欢呼声交织成一片壮观的景象,让第一次看摇滚演唱会的苏青莲不禁有些瞠目结舌。
一直以来她都习惯安安静静的看演唱会,她觉得安安静静的演出,才能表现出艺术。现在这种闹烘烘的场面算什么?闹剧吗?不,若是闹剧,不会连她的心都好像在悄悄打着拍子,双脚忍不住随众人轻轻扭动。
这个梅森·琼斯的魅力果然非常惊人,难怪会有这么多的追随者。
只见他唱到高潮处时,忽然一扬手,扯下面具,露出如天空样明澈的湖蓝色双眸,和高山白雪般俊秀挺直的鼻子。
苏青莲也算是见过不少人,但是这张脸让她有种冲动,忍不住想立刻去找来画纸画笔,把他的脸、他的神情都一点不漏的描摹下来。
这个男人根本就是件艺术品嘛。
苏青莲吸气再吸气。她抢过安妮带来的照相机,对着台上劈里啪啦猛拍一通。她希望能抓住最好的角度,等回家之后冲洗出来再画也不错。
安妮以为她也成为梅森·琼斯Fans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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